作者:王厚明
1978年,新版的全国通用教材修改完毕,其中收录了茅盾的散文《风景谈》,编写组将修订后的教材排样寄给茅盾参看,茅盾发现自己仅仅3500多字的文章竟被修改了100多处。对此,茅盾非常生气,表示要好好和编写组理论理论。一位朋友问他:“能上教材是大好事,他们改你的文章自有其道理,你这样做,难道就不怕他们把你的文章撤下来?”茅盾回答说:“总不能为了所谓的留名而任其改变我的写作意图吧!”
茅盾当即回了一封信给编写组:“你们改字改句,增字增句,多达百数十处,我不懂为何有此必要。大概你们认为文章应该怎样写,有一套规范,不合你们的规范,就得改。那么,又何必选作家的文章来做教材呢?每个作家都有自己的风格。你们这种办法(随便删改,却又不明言),实在太霸道了,不尊重作者的风格。”茅盾在信中举例说,如把骆驼脖子上挂的本来一样的铃铛补加“大小”,茅盾问:“事实上,骆驼挂的铃铛只有一种,你们为什么要改为‘大小铃铛’呢?”其实,编写组事先已考虑到这个问题,但虑及茅盾年事已高不便打搅,以为只是在一些字词上做了调整,不会伤及文章的主旨和筋骨脉络。接到茅盾的信件之后,编写组便遵从茅盾意愿,让《风景谈》大部分保持了原貌。
茅盾
茅盾不改自己的文章,保留自己的风格,是不是在文学创作中固执己见,听不进他人的意见呢?答案是否定的。
其实,茅盾对文学创作要求极高,对自己或他人的作品向来抱以苛求的态度,提倡反复修改。他说:“现在你要十分苛刻地来审查你自己刚才所写的东西。这时你对于自己心血的产物千万莫存丝毫姑息的意思。每段、每节、每句、每字,都不放松。毫不可惜地删掉那些不好的东西,不厌其烦地修改,要像兑换商人辨别银币的真度一般推敲每一个字,每一个词,每一句话。”
茅盾的成名作《子夜》的修改,就贯穿了创作至再版全过程,涉及主题、结构、结局及被动删节,就有6次以上的重大调整,还不包括具体字句和表达。《子夜》初版印行后即在社会上引起强烈反响,虽然曾遭到国民党书刊审查机构的查禁,但始终畅销不衰。
20世纪70年代中期,已进入耄耋之年、患有严重眼疾(左眼几乎失明,右眼视力仅0.3)的茅盾仍替姚雪垠审阅、点评长篇小说《李自成》第二卷书稿,提出修改意见,深受教益的姚雪垠多次撰文,由衷地表示,茅盾是他的“恩师”。有人统计过,茅盾一生点评过的中国作家多达308人,其中绝大多数是当时的文坛新人。
因此,茅盾对自己的作品并非怕修改,何况是上全国教科书的文章,事先必定经过深思熟虑地斟酌和认真细致地修改。茅盾所谓的改,是对文学作品创作的高度负责。所谓的不改,是对作者创作风格的尊重,并非他人中肯的修改意见。
来源:各界杂志2026年第4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