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枫树
陈伯达是福建惠安人,出生于一九○四年。一九二七年加入中共,同年去莫斯科中山大学学习。一九三○年从苏联回国,在北平中国大学任教。一九三七年在延安中共中央党校、马列学院教书,并在中共中央宣传部、军委、中央秘书处、中央政治研究室等机构工作。在此期间写过《中国四大家族》、《窃国大盗袁世凯》、《人民公敌蒋介石》等政治论著,成为在中共党内有影响的理论宣传家之一。一九四五年在中共第七次全国代表大会上被选为中央候补委员。
七届二中全会递补为中央委员。中共八大后当选为中共政治局候补委员。曾任中共中央宣传部副部长、中国科学院副院长及中共中央机关刊物《红旗》杂志总编辑等职,并协助毛泽东起草过一些中共党的文件。
「文化大革命」(1966—1976)期间,陈任「中央文化革命小组」组长、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因积极参与林彪、江青夺取党和国家最高权力的阴谋活动,一九七三年中共第十次全国代表大会上被开除出党。一九七六年九月被捕。作为林彪、江青反革命集团主犯之一,一九八一年一月二十五日被最高法院特别法庭判处有期徒刑十八年。
上面的说法基本上是准确的,但陈伯达的被捕时间,不是一九七六年,而是一九七○年十月十八日。或者严格地说,在一九七○年十月十八日被拘押,直至一九七六年九月才补办了逮捕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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