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种奇特的巧合,为蒋、宋及毛、江的婚姻所共有:都有“约法三章”!
蒋、宋结合时的“约法三章”,是宋美龄提出的。
一、蒋介石必须信奉上帝,受洗成为基督徒;因宋美龄是虔诚的教徒,两人必须有共同的宗教信仰。
二、宋美龄不生小孩,以保持身材,并多为中国的革命事业奋斗。
三、宋美龄不担任政府公职,不参加正式的高阶层决策会议,她只愿以蒋介石私人秘书的身份,对外从事政治活动。
关于蒋、宋的“约法三章”,所传版本甚多。以上据香港广角镜出版社所印《蒋家三代的罗曼史》一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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