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搞航空母舰,目的不是为了和美国、苏联比赛,主要是用于解决对台斗争需要、解决南沙群岛争端和维护海洋权益等方面的任务,平时还可以用于扩大维护世界和平的政治影响。
1987年3月31日,我向总部机关汇报了关于海军装备规划中的两大问题:一是航母,一是核潜艇。这两个问题,涉及到海军核心力量的建设,是关键性问题。这两项装备搞出来,从长远看,对国防建设是有利的。这两项装备不仅为了战时,平时也是威慑力量。
这次汇报中,我向总部同志详细分析了两大问题的需要和可能:
关于航母问题,当时,我们对海上机动编队只考虑到驱逐舰、护卫舰和潜艇,但进一步研讨后发现,这个编队如果没有空中掩护,无法到岸基飞机作战半径以外作战。后来在研究台海斗争时,我们又发现,使用岸基飞机非常浪费,因为留空时间短,所需飞机和机场就要很多。我们还分析,不发展航母,海军还是需要发展驱逐舰和护卫舰,靠它们组成海上机动编队。如果发展了航母,这些舰艇既是护卫航母编队的舰只,也是海上机动作战的舰只。在现代条件下进行海战,没有航空兵作掩护,无论如何是不行的。如果发展了航母,并不需要增加飞机的总数量,只是飞机的性能有所不同,飞机的价格高一些,但也不会高很多。因此,发展航母编队,是一个如何调整装备经费使用方向的问题,不需要大量增加装备费。更重要的是,有了航母,海上机动作战编队的作战效能会大大提高。至于技术上能不能自力制造航空母舰和舰载飞机,经与航空、船舶等有关工业部门领导、专家研究,他们认为,条件基本具备。当然,有些特殊装置需要认真对待,也是可以解决的。
| [上一页] [1] [2] [3] [4] [下一页]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