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加强2008年奥运会期间社区服刑人员、帮教安置对象管理接收工作,杜绝漏管现象,确保奥运期间的社会稳定,2008年2月29日亦庄镇司法所与同亦庄镇派出所签署《关于做好奥运期间社区服刑人员和刑释解教人员无缝衔接、管理教育工作备忘录》。
首先司法所与派出所确定了相应的工作程序:
1、司法所接到通知书后,应在三日内通知村委会成立帮教小组做好帮教准备,并通知罪犯、劳教人员亲属。同时与派出所核实确认相关人员情况。
2、对确属本地区管辖的重点服刑、在教人员,司法所应当根据监所需要,会同派出所及服刑在教人员亲属等相关部门和人员,深入监所对其进行有针对性地帮教。
3、社区服刑人员、帮教安置对象回到居住地当日,司法所要对其进行谈话,了解其思想状况,纳入管理,并通知村委会落实帮教措施。
4、重点人员接收三个月内,司法所要对其思想、家庭、生活、就业等情况进行跟踪了解,重新分析其危害程度,实施分类管理。对重新被定为危险性较大的重点人员,司法所要加大帮教及管控力度,与派出所联系沟通,准确掌握其思想动向和行动去向,及时消除危险苗头,防止脱管和危害社会。
其次,双方明确了具体的工作安排:
1、第一阶段(2008年3月1日至2008年6月30日)
司法所与派出所每月月初、月底各召开一次工作例会,月初双方核对社区服刑人员、帮教安置对象、狱内服刑人员名单,月底讨论列管人员当月表现。
2、第二阶段(2008年7月1日至2008年7月31日)
司法所与派出所月初召开工作例会,核对社区服刑人员、帮教安置对象、狱内服刑人员名单。每周召开一次工作例会,互相通报社区服刑人员、帮教安置对象情况。并制定相应管理监控措施,对重点人做到每周谈话一次。
3、第三阶段(2008年8月1日至奥运会结束)
司法所与派出所每日交换工作信息,互相通报各自掌握的人员动态情况。对重点人实行每日监控制。
亦庄镇司法所
2008年2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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