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传言“潜规则”的胡玫决定对诽谤者及传播诽谤的网站追究到底
这大约是2007年娱乐圈里最后一桩——被媒体热炒的 “潜规则”案。
这事情来得有些蹊跷:12月20日,某网站上刊登了一篇作者为“演员丁军”的自述文章。文章称,丁曾在6年前被胡玫“潜规则”过。
狗仔们的电话纷纷打到丁军家里求证消息真伪,这个在演艺界名气尚不算大的演员大呼冤枉,称自己的博客被人盗用,冒名发帖。丁军夫妇向胡玫的助理发了N条短信,称“自己也是受害者”。
12月21日上午,很多媒体的娱乐记者收到了胡玫的短信:“今日下午4点,胡玫导演和她的律师拟在某地,就演员丁军网络造谣文章进行辟谣发布会,特邀您拨冗参加。” 几乎在同时,胡玫向媒体发表了一份声明,表示“不熟悉丁军,不了解其人”,胡玫称“本人多年在娱乐圈的立身原则是:绝不与任何男性演员或工作人员在任何私密场合作单人约会或接触。”
下午,兴奋的狗仔们赶到发布会现场苦等40分钟,最后却被告知胡玫因重要会议无法出席发布会,只有其助手和她正担任监制的电视剧《碧海深沉》的制片人和制片主任代为出席。而制片方一句“大家不必着急,整个事件才刚刚拉开大幕”引起现场一片哗然。
发布会结束,一位女制片人走下台向到场记者发“打车费”,遭到部分媒体拒绝。
我对丁军印象不错
我们注意到在你和丁军夫妇向媒体发布的诸多声明中,并未提及你们双方直接沟通的内容。为什么没有这样一个直接的对话?你对他们俩还有顾虑吗?
事件发生后,我们的第一怀疑,自然是谣言文章的署名者丁军。因此,我们首先将起诉目标向他锁定。在这种情况下,为避免造成其他口实,我本人当然不会与他们正面联系,或作直接沟通。
你这次反应非常快,而且很激烈,为什么?现在对这个文章的作者有初步的判断吗?
伪托“丁军”的那篇造谣文章,与博客上另一篇进行政治攻击的博文风格完全不相同。这个造谣有时间,有地点,有人物,有故事,有礼品,有对话,简直像一个黄色小品的剧本。编这么个剧本,对我们这个圈里的人,并不是什么难事。故意把事件设定在六年前,是让人难以查核。所以有人评论八个字:“深文周纳,精心策划”。
有人说这只是娱乐圈的八卦,我不这么看。我认为这是杀人不见血的软刀子,它的目的就要一剑封喉,让你从此很难再以干净的形象面对公众。我们当时注意到传播的速度,21日上午只有十几个新闻网站,到下午达到一百多,晚上是二百多家,以及全球数万个可链接网址。如果不回击,各种说法、指责、道义批判就会铺天盖地。所以,我不能不立即做出强烈的回应。
你在声明中说:2006年前你只认识武丹丹(丁军妻子),不认识丁军。但丁军的声明中说,与你其实是2000年认识的。
与武丹丹女士,我们确实很早就熟悉,可以说是朋友。至于丁军先生,我不记得最早是什么时候初见的。我作为公众人物,会出席一些场合,与来宾点点头,见个面,交换个名片,这不知会有多少人?他们都可以说和我认识了。但对我来说,如果以后没有交往联系,也未必留下很深印象,甚至根本就忘记了,又怎么能说认识?
确切地说,我与丁军先生就是2006年后通过武丹丹女士的媒介,才稍微熟识。然后我把他们夫妇一并介绍给郝亚宁先生、王璐女士和何燕江导演,然后在拍戏场合有些工作交往。但从来没有任何私人的联系。可以这么说,无论拍戏之前、拍戏之中、拍戏之后,我和丁军先生连私人电话都没有通过——打手机是可在电讯部门查寻证据的。一切与他的联系都是通过我的工作人员。
还有那篇造谣文中提到的那几部剧,导演一个我都不认识,从何说起给他做介绍?我本人主拍的一系列大戏,有丁军的影子吗?
至于我对丁军先生的印象,还是不错的。我一直觉得他是一个坦诚直率的人,不是那种不阳光搞阴谋的人。这个事件彻底澄清之后,有机会我们也许倒会合作。
还有什么关于“五洲大酒店”、“国际大酒店”的事,我问了我们的工作人员。他们告诉我,确切地说,应该是“五洲国际大酒店”。但他们打电话核查过,不论“五洲”还是“国际”,还是“五洲国际”,好像都没有造谣文提到的那个房号。此外,谁要真有心,就查酒店那个时间的入住记录好了。工作人员写声明时我正在外面开会,过后也没仔细看。所以有些措词不严密,不足为奇。
其实那个声明主要目的就是告诉公众:我对丁军根本不熟悉,更谈不上有什么私密交往。谁要是能证明我与丁军有非工作性的任何交往,就请他本人站出来作证好了!纠缠这种细节,文字游戏,太无聊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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