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公审时态度较好,过上了安静的晚年生活
按照中央的精神,1981年,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特别法庭对林彪、江青反革命集团主犯进行了公审。
法庭在审讯邱会作时,邱会作曾当众向被他迫害致死的总后勤部副部长汤平的妻子刘伯音下跪请罪。
汤平在红军时期工作在红三军团,与彭德怀、黄克诚等同志有工作联系。1959年,汤平回老家接老人来北京。回来后向黄克诚汇报工作时,顺便谈了一些农村的真实情况。这件事让邱会作抓住了。在“文化大革命”中,邱会作硬说汤平是回农村搜集情况,作为在1959年庐山会议上向毛主席发难的“炮弹”。他还四次就此事给叶群写信报告。邱会作还对汤平非法立案、关押,使汤平含冤而死。1981年,在审判邱会作的法庭上,汤平的妻子刘伯音在出庭作证时,流着泪,讲述了汤平被邱会作迫害致死的事情经过,悲愤得泣不成声。邱会作当庭对这个犯罪事实供认不讳,他还良心发现,当庭向汤平的妻子刘伯音下跪请罪。
邱会作对法庭指控的他的罪行,都予以承认。在法官询问时,他多次表示:指控他的罪行,“都是事实”。“是我的罪行,我完全应当认罪。”“没有什么可说的,完全认罪。”
邱会作还写了一个《认罪书》。在法庭让他行使最后陈述权时,邱会作当庭宣读了他的《认罪书》。
邱会作在《认罪书》中写道:“我对自己的罪行,完全认罪,永远认罪!”“特别法庭即将对我的罪作出判决,我完全服从,并且要努力做到自觉地认罪服法,保证不再犯法。”“我犯下的罪行是历史事实,改变不了的,但人是可以改造的。我决心接受改造。”
最高人民法院特别法庭于1981年1月25日对邱会作进行了宣判,确认邱会作是林彪反革命集团主犯,判处他有期徒刑16年,剥夺政治权利5年。
邱会作被判刑后,中央领导人提出的对待那些历史上有战功的人的方针是:要照顾。因此,邱会作在监狱中待遇较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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