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响礼炮拉开了祭典的序幕。之后,执事者各执其事,献祭品、奏乐、击鼓鸣钟、燃烛、上香、跪拜、献祝文、献匙箸、献酒、献羹粥、献肴、献茶、献糕点、献时果、宣读祭文、焚祭文等仪程在主祭人和陪祭人的频频大礼下,持续了一个多小时才完毕。
不是演戏,不是拍剧,这是6月21日甘肃天水举行的“民间祭祀伏羲大典”的一段场景。而“民间祭祀伏羲大典”又是第二天开始的、由天水县承办的“全球华人公祭大典”的一个“垫场”。3000民众冒雨祭羲皇,蔚为壮观,《儒林外史》中祭泰伯祠也远没这么大场面。
“公祭”,乃是今年流行词之一。只不过,这个很文化的词,却饱受物议。有论者指出,“公祭的官方色彩越来越浓厚。变成了官方的一种‘游戏’”。5月20日,新华时评《劳民伤财的公祭活动应该叫停》,劳民伤财、助长奢华之风、助长形式主义三大罪状,更是把“公祭”一词钉在耻辱柱上。“与中央提倡的建设资源节约型社会、严格控制节庆活动的要求明显相悖”,“对那些没有必要举办、特别是铺张浪费的公祭活动,应该明令禁止。”
但中华五千年,名人万万千,谁有必要祭谁没必要祭,委实难决。三皇五帝以下,孔、孟、关羽、诸葛亮……线划到哪里都不是回事。最终,恐怕还是含混下去。
至于被诟病的另一方面,即“公祭”实为“官祭”,这次甘肃天水的“民祭”虽未明讲,但反复强调来祭祀的“3000多人都是来自十里八乡的普通百姓”,洗刷“官办”色彩的意味是显然的。
但问题也就在这里:这3000多名“普通百姓”,真是自发而来吗?如果属实,倒不失为一个好消息:一则证明当地生活富裕,民众饱暖而慕礼仪;二则证明当地文化昌盛,老百姓宁可“不稼不穑”,要来认祖识礼。要以言之,当地确实具有深厚的文化土壤,“民祭”如此,“公祭”实是顺理成章、水到渠成之事。
不过,按我国法律法规,3000多人自发集会,祭一个半神半人的“始祖”,终究非同小可,不知道是否已经按律申请、备案?是否有突发安全事件的预案?还有,那些繁文缛节的祭祀程序由谁提供,谁来主持?会后“来自民间的各种文体娱乐活动助兴”,种种这些活动的经费又来自何处?单看新闻,都不得而知。但我想,若真是有3000人自发祭祀,并且无须政府出手,自行把那些麻烦的事情解决,倒也是大新闻,不至于新闻中没有体现了。
又或者“民祭”是政府搭台,通知“普通百姓”自行参加。但据我个人的经验,一般这样的通知很快会被分解为一个萝卜一个坑的硬性指标,与工资福利甚至上岗考核联系,到时候,就算再不想参加,预期的人数也基本上“一个都不能少”。如果这样,那“民祭”和“官祭”又有什么区别呢?
其实,在“公祭”饱受非议的今日,即便骑虎难下,非祭不可,减少排场,将成本降低,就不失为值得肯定的善举。但如果为了减少非议,欲盖弥彰,非要加一个垫场的“民祭”,增加开支不说,也不见得明智。毕竟,大家都清楚,当地的群众生活水平还远没那么高,也没有任何报道证明当地的居民比其他地方更加德行高尚、仰慕文化一些。在我看来,不去祭祀被讥为“数典忘祖”,倒未必有什么了不得,忘记权力是谁赋予,为谁服务,忘记了眼前无数需要解决的民生问题,才真是大问题。
只可怜那3000多人,白白淋了一场雨。(本报评论员 宋金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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