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75年6月9日,即贺龙逝世六周年的时候,在八宝山革命公墓举行了“贺龙同志骨灰安放仪式”。
但是这次由中共中央批准的骨灰安放仪式,不久,即被江青诬蔑为“右倾翻案风的典型”,是“用死人压活人”,并且又开始收集与贺龙一起工作过的一些老同志的材料,妄图把已经平反的问题再翻过来。
但是,历史岂容再颠倒。
粉碎“四人帮”之后,1978年12月18日到22日,举行了中国共产党历史上有深远意义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会议审查和解决了党的历史上一大批重大冤假错案和一些重要领导人的功过是非问题。此前不久,有关部门根据中央军委关于查证谋害贺龙同志的批示,组成了联合调查组,对贺龙的死因作了查证。联合调查组经过1年多的工作,于1980年3月24日作了结案报告。报告在列举了大量确凿证据之后指出;“贺龙同志完全是被林彪、康生、江青一伙残酷迫害致死的。”林彪、江青、康生一伙“直接操纵和控制专案组”对贺龙“在精神上肆意摧残折磨,生活上虐待,医疗上限制、拖延和反治疗,使贺龙同志的糖尿病发展、恶化成酸中毒和引起一系列并发症后,含冤而死。”
在这次查证中,中央军委和中央保健委员会还组织首都各大医院的著名医学专家从医学上对贺龙的死因进行了分析。在有他们签名的《对贺龙同志医疗经过的意见》的结论部分写道:“1、贺龙同志的糖尿病本来是轻的,稳定的,这种病在正常情况下预后良好。1967-—1968年的情况进一步证明,即使存在其他不利因素,只要有一般的药物和饮食条件,病情仍能保持平稳。2、贺龙同志的病情恶化是从1969年初开始的。这种恶化具有明显的诱因,主要是失去了充分的药物治疗和必要的饮食治疗,精神折磨也有重要关系。没有这个量变的基础,不致引起最后酮症酸中毒的发生。3、酮症酸中毒虽然是糠尿病的严重并发症,但在通常情况下,只要有恰当和及时的医疗措施,预后仍属良好。但是在贺龙同志的酮症酸中毒治疗过程中,在某些方面存在着与一般治疗原则相反的、有重大错误的治疗措施,以至不但起不了治疗作用,反而促使病情一步步趋于严重,直至造成死亡。”
这两个报告很快得到批准,从此,贺龙被迫害致死的论断方得到了确认。
又过了两年,1982年10月16日,中共中央发出了《关于为贺龙同志彻底平反的决定》
经过不平凡的曲折的道路,历史终于恢复了本来面目。青山常在,绿水长流。贺龙的名字和他光辉的业绩作为历史的丰碑,永远铭刻在人们心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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