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文化部、国家文物局2007年文化遗产日新闻发布会上,文化部副部长周和平称,国外设立“文化首都”的做法,中国“目前还没有考虑”。(5月21日新华网)可我以为,“文化首都”是保护文化遗产的有效方法,我们国家不妨借鉴。
“文化首都”,是欧洲力推的一项大型“文化选美”活动。1983年,希腊当时的文化部长迈尔库里邀欧洲各国文化部长到雅典,表达了一个观点:“文化、艺术和创造力的重要性,丝毫不亚于技术、商业和经济”,但欧洲各国对相互的文化交流重视不够。她为之提出举办欧洲文化交流活动的想法。欧盟文化部长会议采纳了她的建议,决定从1985年开始,每年从欧盟国家城市中选出至少一个城市为“欧洲文化城市”,获选的城市,一整年都举办各种民俗文艺表演活动,以彰显当地独特的文化色彩,宣扬欧洲文化的丰富多样性,增进欧洲各国人民的相互了解。1999年,欧盟又决定将“欧洲文化城市”改称“欧洲文化首都”,并决定非欧盟会员国也可提出角逐欧洲文化首都的申请,并从2009年开始每年评选一老一新两个城市联合举办“文化首都”活动。二十多年来,欧洲已先后有二十多个城市当选过“欧洲文化城市”。
据我观察,欧洲“文化首都”的做法,值得中国“参照”之处至少有三。
其一,取评选之法,增进城市的荣誉感。“欧洲文化首都”每年只评选一至两个,有一套非常严格的申办程序,并采取投票方法决定最后结果。能否当选的关键,在于申办城市的计划是否能突出文化内涵,能否突出欧洲融合的基调。“文化首都”的称号因此非常抢手。欧洲城市都以获得称号为荣,国家也给予大力支持。所有城市都把当选视为莫大荣耀。去年,德国工业城市埃森市当选,喜讯传来,埃森市市长莱恩尼格立即走上电视,庄重地向全市宣布:这一天对于埃森来说是“伟大的一天”。在强烈的荣耀感下,一个城市成为一个国家保护文化遗产的榜样,无疑将推动整个国家更加重视文化遗产保护。
其二,引各方重视,带动城市全面发展。当选“文化首都”,不仅能带来荣誉,也会得到欧盟和城市所在国家政府的巨额拨款,用于老城翻新、改善城市基础设施、举办丰富的文化活动。这必将带动城市的全面发展。比如英国利物浦市,在申办成功后,致力于抓住这个历史机遇,立志把利物浦建设成为“欧洲一线城市”,“头等的欧洲城市”。英国政府也大力扶持,首次将最重要的视觉艺术大奖——特纳奖颁奖典礼、环英自行车赛的终点,都安排在利物浦举行。而且,“文化首都”活动的影响力,已不仅局限于欧洲,一些不被人注意的城市,或者过去只是给人工业发达印象的文化城市,因获得“文化首都”称号而知名度大升。
其三,立足于文化,促进不同文明交流。文化的交流,可使文化遗产得到最好保护,也可促进不同文明的理解与融合。实践证明,“文化首都”活动也确实起到促进欧洲国家相互沟通、了解和团结的作用。典型莫过于土耳其的伊斯坦布尔。土耳其加入欧盟,一直受到欧盟中保守派的阻挠。通过申请和评选2010年欧洲“文化首都”,伊斯坦布尔给全世界以和谐的多文化大都市的形象。国际评论就认为,这极有利于化解对土耳其的偏见。
可以这么说,欧洲“文化城市”活动,就是欧洲的“文化选美”。我以为,欧洲“文化选美”的做法,中国固然无须照搬,但以之为“参照”,借以改进我们的方法,更好地保护我们的文化DNA,却值得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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