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东方文化周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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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写:紫菱穆芸
时间:2007年5月7日
地点:城市广场某茶馆
人物:安安
年龄:27岁
职务:公司职员
对于我这样单身到南京来打拼的女人来说,寂寞是最大的敌人。在这个诺大的城市里生活久了,想家的感觉,渴望爱情的感觉,深深的孤独感在工作忙完之后,夜深人静之时总是缠绕着我。想家了,可以打个电话回家问候,父母虽然远在别的城市里,但终究他们一直都默默的在我背后支持着我,隔上几个月可以买张车票回到那个从小长大的家去重温被父母宠爱,可以撒娇偷懒的感觉。
大学毕业后我选择留在南京,父母自然是希望女儿能承欢膝下,但女儿大了,总想脱离父母的怀抱去自己闯一番天下以证明自己并非无用之人,好歹念了这么多年的书,在南京这个物欲横流的大城市里还是可以自力更生的。
我喜欢南京,说不出原因,大学短短的四年,最熟悉的地方是我的校园,再者就是几乎每周都要逛的新街口,湖南路。玄武湖,紫金山也都不在话下,常常和同学结伴交游,无非就是这么些地方。
南京给我的感觉是古老而又新潮。六百多岁的古城墙,城南那充满沧桑感觉的老房子,还有那一口已经不再地道的南京话;大街上随处可见打扮时尚的女孩子,养眼的很,但不一定是南京土生土长,有很多是像我一样只身来到这个大城市里打拼,并最终想在这个城市里拥有一席之地,从此繁衍后代,在这个城市扎根。
我来自苏北,一个不富裕的小城市,父母在那个城市算是有头面的人物,所以当我选择留在南京面对这个毫无关系网,一切都要靠自己的力量去争取的城市里,朋友同学都感到不能理解,人家说宁做鸡头不为凤尾,只有我的父母最了解我,他们给我自由的空间,希望有一天我可以展翅高飞,即使我不幸遇到挫折,家将永远会是我疗伤的港湾。
初找工作时吃了很多苦,总共做了好几份工作,每一份长久的。先是在一家中型企业当文职,却在一日被老板拉去喝酒应酬,不一会便不醒人世,醒来的时候一位女同事陪我躺在医院的床上打点滴,一只手因为我醉的时候不老实乱动肿的像个馒头似的,另一只上插着针,已经有了一大块淤青,身边一个人都没有,顿时觉得凄凉的很。再做了两个星期,老板似乎拉我应酬上瘾,我实在害怕喝醉了那种生不如死的感觉,索性辞了职,另谋出路,我是来工作的,不是来陪酒的。
前前后后在不少地方干过,因为吸取别人的教训,刚毕业的大学生不要太好高鹜远,所以专找那些中小型企业投简历,可是进去工作了才发现很多不规范的东西,于是暗地里跟自己较劲,我知道再这么下去我一定会灰溜溜的回到家乡,然后由父母出面为我安排一份体面的工作,我不想那样。每天下班后都努力的学英语,花大价钱上口语课,好在本来基础就不差,到自我感觉比较良好时,决定跟自己赌一把,如果赢了,我便能继续在这个让我眼花缭乱又喜欢的不能自拔的大城市里继续生活下去,如果输了,我只有打道回府,回到我出生的小城市里。
我投递了很多简历去到那些我心仪的公司,大部分石沉大海,不过黄天不负有心人,面试的机会还是有的。过程自然是紧张辛苦的,但结果令人欣喜,我可以留下来了。
让我定下来的地方是一家发展中的外企,老板是个幽默可爱的美国胖子,手下是一堆中国人,后来胖子老板告诉我,他之所以录用我,是因为面试那天我来势汹汹,很有霸气。我喜欢别人说我有霸气,也许这不该用在女孩子身上,不过也许正因为我这样的霸气和野心,让很多优秀的男人对我敬而远之吧。
在南京打拼了这么多年,我从一开始去逛环北,玉桥转移到新街口的中央,新百,到后来大洋,东方,金鹰,现在偶尔也会去德基买些东西。我对物质的要求并不是很迫切,但是每到周末,别人的都一对一对的出去约会,想想我自己,拿着那么多钱工资奖金,却没什么机会花掉,索性一个人逛街,看见喜欢的便买下,也算是慰藉自己寂寞的心灵吧。
凭我的条件,找到一个男人并不难,虽然年纪不小了,但姿色还是有的,加上工作磨练出来的成熟个性,对自己的吸引力还是比较自信的。但找到一个感觉合适的男人却是难极了,我的要求并不算高,只要不比我弱,长相稍可,为人好的即可,我也尝试谈过几次恋爱,最终都以失败告终,原来所谓大龄未婚条件又好的剩女是这样拖出来的,眼看着我就要步入这个圈子,心里自然不是滋味。
我们公司在十五楼,皮特是十七楼的员工,我也不太清楚那是个什么公司,大概也是个外企。看皮特一身的派头,估计在公司混的还算不错,这个社会就是不公平,说什么男女平等,其实男人在公司里还是会拿到比女人好的待遇,培训和好多大KISS,都是交给男人来办,令我心里很不平衡。
我和皮特几乎每天中午都能在餐厅遇上,我们都对那家餐厅情有独中,渐渐久了,见面不免会打个招呼,再后来,干脆坐一张桌子吃饭,聊天中得知他比我大三岁,单身,和我一样在这花花世界挑花了眼睛,一不小心岁月蹉跎就到了而立之年,按理说皮特已经具备了结婚的所有条件了,有房,有车,有份好工作,可是就缺个老婆。
皮特说,挑老婆要认真挑,因为他是那种结婚了就不打算再离婚的男人。就这个方面,我挺喜欢皮特的,首先为人好,对感情认真,我有意无意的对他施展着我的魅力。虽然我们两年纪都不小了,但还是热中于青少年式的浪漫,若即若离,皮特倒也肯跟我玩下去,可就在我决定跟他确定关系的那一天,一件小事破坏了我的心情。
我和皮特约在一家餐厅吃晚饭,我已经决定那天正式接受他为我的男朋友了,吃完饭,我点了一支烟,皮特问我:是否能给我一支。我示意他随便拿,可让我丈二摸不着头脑的是,他把烟点了但一口都不抽,就看着它烧。我纳闷,问他:“你干什么呢。”他说了一句让我喷饭的话,他说:“难道你不觉得香烟自燃自灭寂寞的燃烧的过程很美吗,为什么要加速它美丽的消亡。”我顿时觉得一阵反胃。
人家说小资小资,大部分人都把我们这群穿套装在写字楼里上班的人当成小资,小资是什么,其实大部分的人都是伪小资而已,故作姿态是我最讨厌的。原来也发现了皮特身上这样的习性很重,不过我已经在小资圈子里摸爬滚打许久了,所以尚能接受,可是慢慢发现他为人非常小气,比如什么都喜欢AA制,当然在同学之间无可厚非,但男女朋友之间就有点让人心里不爽。我喜欢大度宽厚的男人,我本身也是个实在的女人,终于我们为一件买单小事爆发了争吵,我们就此分手。好在我们对彼此的感情都不深,即使抽身而退,也不疼不痒。
如果说皮特是我生命中一个小到不能再小的清风,那么史帝夫便是那个激起我心里重重波澜的龙卷风了。
我想接纳史帝夫大概是我一生中做过的最最疯狂的一件事了。史帝夫是美国人,是个四十五岁的中年人,比我大了十八岁,不过和他在一起的时候一点也不觉得他老,他身材高大,看上去很魁梧,但肌肉很结实,看上去一点也不像四十五岁。很多国内的男人,到了中年便不在乎自己的身形了,从工作开始便一点点的发福,到了三十多岁已是标准的啤酒肚,一开始还会着急想着办法补救,渐渐的也就把这啤酒肚当成自己生命的一部分了,没事还会半开玩笑的拍拍它,捏捏肚子上的肉。我说这些的目的只是想表明,史帝夫虽然是个外国“老头子”,但他着实是我见过最有吸引力的老男人了。
和史帝夫在1912的某个吧里相识,他请我喝酒,我们聊的很投机,他坚持让我用中文跟他聊,说是要练习中文,后来我们不知道换了多少个场子,我们总是坐在吧台,他为我点各种鸡尾酒,平时没机会尝试的酒那一晚便试了一大半。
早晨醒的时候我躺在一张陌生的床上,身边是衣着整齐的史帝夫,他呼呼大睡,我仔细看他的脸,虽然有些皱纹,不过这一点也不影响他成熟男人的魅力。从他衬衫扣子的缝隙里,我看见他浓密的胸毛还有结实的胸肌,那一瞬间我好像一个变态女色魔,自己都汗颜。
在我仔细瞧他越凑越近的时候,他突然猛的一睁眼,一只手敏捷的搂过我的脖子,那一刻我尝试到我这一辈子最棒的一个吻。史帝夫的吻技太好了,挑逗的我欲火焚身,可他却吊我胃口似的适可而止。这回我不干了,哪有这样把人家的状态挑起自己却临阵脱逃的。
那个早晨的性爱,让我回味无穷,史帝夫老练沉稳,显示出他的职业水准,不过也不奇怪,外国男人在很小的时候就练就一身性爱本事了。
我本以为和史帝夫不过一夜激情,全当我捡了个大便宜享受了一场美妙性爱,也许这一辈子都不会再有那样的感觉了。外国人的性观念开放,所以即使我很想当真和史帝夫谈上一场,我也不敢当真,说不定人家只不过是寂寞时找个玩伴,好聚好散就成。我自然不能落了伍。
从史帝夫家离开后我便没有跟他联系过,整整两个星期,我几乎忘记了那一夜的风流,史帝夫西装革履出现在我的面前,这个可爱的老头子穿上这身正式的衣服简直帅到家了,有型有款还有气质。他载我去吃饭,在55楼的云中小雅的玻璃窗边,我被这个老男人彻底迷住了。
很多人看见我和史帝夫在一起,会以为我是那种爱慕虚荣傍大款的女人,这不奇怪,史帝夫看上去比我大很多,而且浑身散发出来的气质一看就知道不是平庸之辈。跟他在一起我见识到很多原来我的生活中不会出现的场面。他带着我参加他那个圈子里举办的酒会,女士们穿着时装秀上才看见的礼服,细致到一个胸针一条项链都是顶级名牌。精心打扮的我混在里面简直是个丑小鸭,那一整晚我都躲在角落里吃东西喝香槟,生怕出点差错跌自己份不说,还丢史帝夫的脸。
这一切史帝夫都看在眼里,之后他尽量不带我参加这样的酒会,他说他自己也厌倦,迫不得已一定要参加时,他通常会给我买好一身合适的礼服,从头到脚都精心搭配,当然这一切是他私人秘书做的。
我好似一个丑小鸭在史帝夫的调教下逐渐变成了白天鹅,不过白天工作的时候我依然是我,那个辛苦为公司卖命的小白领,在外人眼中我是骄傲自信的,殊不知整天顶着的压力实在恼人的很。
我和史帝夫有着各自的空间,思念彼此的时候我们会住在一起几天,有时候他家有时候我家有时候去酒店,他总是变着法子逗我开心,我们在一起,物质上的东西他给我的并不多,我也不在乎那些。我在乎的是精神上和身体上的愉悦,他带给我的快乐是前所未有的,我真切的爱上了这个“老头子”。
以前我对性爱不是很看重,甚至受传统观念的影响有点排斥,认为是见不得人的事。而且对性爱决定婚姻的观点很是不能认同,但和史帝夫的交往,让我一下子有了打开窗户的感觉。女人往往是痴情的动物,在心里认可一个人就会非他莫属,甚至就会有一生一世的想法。
我不知道史帝夫对我的感情有多深,但理性告诉我他不会是那个陪伴我一生的男人。这样的想法太悲观,但却是事实。他终究是要回国去的,而我,我的根在中国,在江苏,苏北的那个城市里有我的父母,我没有办法离开这片土地,我不是那种可以为爱放弃一切的女人。
我像个绝症病人一样等待着史帝夫归国的期限到来,日子一天天的逼近,我们恨不得二十四小时缠在一起。上飞机前他说,宝贝,等着我,我会回来看你的。也许这些话只是为了让我心里好过一点,他不会回来了,心里有一个声音一遍又一遍的对我说。史帝夫走了,他好像一场灾难性的龙卷风,席卷过我心灵最后一块净土,留下一片狼籍满目疮痍,等待我独自去收拾整理。
黑夜过后是早晨,睡上一觉,振奋心情,他走了我还是要面对我的生活,我的工作,我在南京这个城市里拼搏了多年,终究是换来了自己想要的一席之地,至于感情,随缘吧。
不过史帝夫留给我的不只是温暖,而是实实在在的爱情,让我疼就疼在这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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