傅的秘书冯正午,没有见过这种阵势,一刺激,紧张得晕过去了,手中的公文包随即掉到地上。
这时,江青高喊,“他拿皮包打我!”当时,傅崇碧很冷静地说:“江青同志,我是来汇报鲁迅手稿的事情的,这是你交办的,现在已经查清,手稿和保管手稿的人,都在中央文革小组。”
江青故作惊讶地说:“叫什么?这不可能!”周树春当即从皮包里找出写有收管手稿人签字的条子,交给江青。江青接过条子看了以后,立刻把卜信荣找来,同时搬来装有手稿的4个箱子,打开箱子,江青亲自翻检后,对卜信荣喊道:“你是个大坏蛋,不是毛主席的兵,把他抓起来!”卜信荣急得满脸通红,连声高喊:“冤枉!我冤枉啊!”江青根本不想听卜信荣再解释什么,只是重复一句话:“把他抓起来!”就这样,卜信荣就被莫名其妙地逮捕了。她又硬逼着陈伯达把秘书王保春调离钓鱼台。其实,按规定,中央领导人的秘书是有权批准有关人员进入领导人住地的。
3月9日晚上,江青在钓鱼台16号楼召开会议时说:“傅崇碧带人、带枪闯钓鱼台16号楼中央文革小组,行为可疑!他的秘书皮包里装了几支手枪,并用皮包击打我的腰部,企图打断我的脊梁骨!”姚文元在一旁随声附和作伪证。
江青不愧是一个名演员,会演戏,越演越像。我是在场的见证人之一,事情根本不像江青说的。
3月10日,谢富治、杨成武、吴法宪、汪东兴召集会议,参加会议的单位有北京军区、中办警卫局等。会上又讲了傅崇碧进钓鱼台的问题,并规定了七条:一、任何人进中南海、人民大会堂、钓鱼台、京西宾馆、国防部大楼都要事先打电话报告,经批准后方可放行,而且必须是首长批准,秘书和侍卫批准不算数、;二、被批准进去的人只能是本人,其随员不得进到院里楼内;三、被批准进去者到指定的会客地点等候,不得乱窜;四、送文件的通讯人员,不得直接送到首长住房(办公室),信件要经过中办秘书局转递;五、不管任何人的汽车,进入这五个地方时,哨兵不仅要认车,而且要认人;六、任何人进入首长住地时,不准携带武器和危险物品;七、今后中央开会时,不准送文件到会场。这七条规定是杨成武代表与会领导归纳并宣布的。
钓鱼台的霸主
那个时候,有个不成文的规矩,凡是江青经常用的东西,别的中央领导人就不好用、不能用、不敢用。如果用了,叫她知道,她就会不高兴,甚至发作出来,弄得大家都很不愉快。
钓鱼台当时共有18栋楼,其中两栋是工作人员用房,一栋是综合活动楼,其余的15栋是接待楼。江青一个人就住过三栋接待楼,还霸占着综合活动楼,再加上陈伯达、康生、张春桥、姚文元、王洪文住在里面,所以有人说,钓鱼台的南半部是一个禁区,江青是钓鱼台的霸主。我认为这种说法是贴切的。
江青不但长期独占着两栋楼,还有4匹军马长期供她独用,即使是到北戴河休息,去八达岭游玩,马匹也上专列与她一同前往。放映厅的近百部电影,由她一个人霸占着,没有她同意谁也不敢拿出去看,包括周总理、陈伯达、康生和叶剑英在内。
江青在钓鱼台散步时,如果有汽车经过,司机在很远的地方看到江青散步,就会立即停车、熄火,静静地等江青走过去;如果行人发现江青,会立即绕道避开,如果无道可避,就会往回走,不能也不敢和江青碰面。
江青处处以毛主席夫人自居,总想自己说了算。她是“中央文革小组”的副组长,陈伯达是组长,她却高居于组长之上。讨论起草九大的政治报告时,有一次江青公开跟陈伯达大吵,当着“中央文革”碰头会其他成员的面,对陈说“我看不起你”,并在陈的面前狠狠摔了一个水杯。在那次会上,张春桥、姚文元没有说话。会后,她把张春桥、姚文元叫到10号楼,批评了他们在关键时刻不坚持原则立场,不帮她说话。他们回去以后,给江青写了检讨并恭恭敬敬地到10号楼递给江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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