俺的《开征燃油税必须一税到底》的文章在俺的博客贴出以后,受到网友们的激赏,深感俺们大家的心灵如此相通。尤其北京电视台著名记者孟京涛先生写作了题为《顶!燃油税必须一税到底》的宏文给予强烈声援,老夫俺深深感激,特借本文的开头给搜狐所有的战友拜一个晚年,祝新年斗志更猛!
开征燃油税必须一税到底,除了俺前一篇文章说到的理由之外,俺又发现一个燃油税里面埋伏着一个巨大的语言陷阱,这个陷阱大到足够掉下现有的二千万辆私人汽车,并且包括将来新添的私人汽车。
问题不止这些。交足了养路费,并且要交过路费,俺就听到某些基层交通管理人员有理解释:你交的是养路费,所以你还必须交过路费。仔细从汉语的词意上分析,人家说的真还有十二分道理。令俺感到,设定养路费的时候,便为过路费包括过桥费的收取埋下伏笔。因为人家说,养路费只是拿来养路的,养路呢,就是用来维护道路的,造路费不含其中。所以,过路费才是交的造路费。
天哪,今天俺们呼吁实施燃油税,这里面不是有着与养路费同样大的语言陷阱么?设若以燃油税取代养路费,并不撤销过路费,那么行车人照样是每行车必交过路过桥费,价格高的离谱,而且照例不为道路上的坑坑洼洼负责(此坑洼导致中国流行城市越野车,城市还要越野干嘛?因为路有不平)。仅此也就罢了,关键问题在于将来,交通管理人员又给行车人说:天下没有白走的路,交了燃油税?那是你们交的烧油的税,你们交的不是过路过桥的税。看看,面对这样的说辞谁能够反驳?
故此,俺判断燃油税与过路费并存的机制,不像是什么正动的思想,况且行车人左眼要盯过路费,右眼要盯燃油税,它们两方面的价格竞争上涨,所有私人汽车就得下岗。用税费来保障公车畅通,在此倒是实现着伟大的革命先驱“天下为公”的理想了。
开征燃油税必须一税到底,取消道路上的一切收费关卡,谁在路上收费,以等同剪径行为处,如此才能保障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道路畅通无阻。在此,俺倒是真的不希望中国前进发展的道路上横添那么多拦堵的关卡。收费站啊,你拦截了谁的时间呢?
俺国人对词语的讲究曾经登峰造极,现在大家只为学英语拔掉很多胡子,然对汉语的讲究,惟在庭辩之类的场所才明白它的重要性。俺小时候听老师讲过唐代诗人贾岛的著名典故:推敲。原来是贾岛贾诗人为“僧敲月下门还是僧推月下门”搅尽了脑汁,捻断的胡须落了一地。最后他老人家确定,僧推月下门为宜。老师说,凡遇写诗,文字都要好好推敲。
现在,轮到俺们不写诗的时候,文字也要好好推敲的时代了。俺还记得,有消费者向法庭提诉,汽车品质不好,买回来以后就趴在路上,人就向法庭起诉,要求退回那不肯走路的货,法官判则判定:汽车不是消费品。俺就觉得这个法官没有道理,既然私人拿钱买的橡皮底的皮鞋是消费品,为什么私人买的橡皮轮子的汽车就不是消费品了呢?这个法官的诗歌般的跳跃性思维,俺至今不解,原来是那个“消费品”中,有潜在的可供改装性。说实话,俺认为如果是生产用品,那就更加要退赔了。
也罢,俺们在过去吃了万里长城那么长的一堑,至少要长识别“燃油税”三个字的一智。首先,要确定燃油税的涵盖面,因它从字面上来讲,它的确是烧油的一个税,反正你烧油了,油里面就有这个税,如果俺们路政部门说,这个燃油税就是烧油税,跟俺们的道路一点关系没有,那时候大家真个会哑口无言了。这还不算,如果路政交管部门开创性地再收一个补路费,平路费,抹路费以至不过路费(不过路费便是停车费),大家又有什么办法呢?
俺认为,俺国是一个法治国家,法治国家的前提,就是事事讲法。而讲法的前提,又必须语言精确,语言不精确不行,据说国际上许多高等场所要求讲法语,估计有这么一个道理。燃油税这个词,字面上可以理解为烧油的税,但实质上是将汽车的通过费化学性地溶解在燃油之中,烧多少油,就是走多少路,纳多少税,本义仍然是过路费,其中包括过桥(把桥不当路讲,本是中国公路系统的一个创举),交了燃油税,一切都搞定了。但是呢,如果在立法实施燃油税的时候,还允许万恶的过路费存在,那就是等于承认了燃油税只是燃油税,将燃油税内在的最重要的通过费内涵空洞化了,它只剩下一个壳,也就是间接承认过路费的合法性。
燃油税的精核应该是通过权,没有完全通过权的燃油税不是真正的燃油税,否则,每路都有收费站,过路费已经将造路养路一把连包了,还交什么养路费燃油税啊?以北京为例吧,如果只在家门口的胡同里开开也罢,若是去通州,那里有收费站,去顺义,那里也有收费站,去机场,那收费站航空级,墩实无比。所以,不将现行的养路费、过路费、过桥费和轮渡费(轮渡收费可能打击建桥的动机)包括在燃油税中,其后患必然无穷,且会将俺国发展与前进的道路搅得一塌糊涂。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