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金庸小说记载,江湖上有一家功夫是曾缔造东、西、南、北燕国的慕容家族所擅长的,该功夫叫做“斗转星移”,其主要目的,就是把对手拿手的功夫反击回去,让对方自食其果。这功夫好就好在,如果对手只是想打慕容家族的人一个小嘴巴,反击回去也就是一小嘴巴。
不说不知道、世界真奇妙,远在宋代创造的武功,竟然暗合我们这里的现代法条。根据刑法规定,构成正当防卫的条件之一是“防卫不得超过必要限度造成不应有的危害,亦即要求防卫措施与不法侵害在强度上基本相当”。最近听见某法官引用这条法律,是在网络上早就吵得沸沸扬扬的研究生防卫过当的案子。
因为情感纠葛,某人打算教训一下南京某学校的研究生左凡,结果在打斗过程中,被教训者抽出刀子造成六人轻重伤,自己也鼻梁断裂。尤其是这位研究生竟然在众多人的包围下,不但把对方打得落花流水,还能施展轻功追出100多米,把想教训他的主谋扎了一刀,伤到了肺部。
关于这件事是否是防卫过当其实是没有疑问的,毕竟刀子都出来了,而且还能追出100多米扎倒某人,确实如审判这个案子的法官所言:“追捅的做法已不属防卫范畴,涉嫌故意伤人”。但同样是这个法官,认为该同学在被人围殴的情况下持刀挥舞,且造成两人重伤的严重后果,应属于防卫过当。并且引用了上面刑法的规定作为依据来说明,在很多人拳脚相加的情况下,如果你单身一人把对方打成重伤的话,依然是“防卫过当”的行为。
这很难不让人怀念慕容家的高绝武功:斗转星移,因为按照刑法的解释,除非是该武功的修习者、并且还是修炼有成者,在遭到暴力攻击的时候一般就只能选择要么接受自己被打成猪头的命运、要么奋而还击以便让法官判断你防卫过当,虽少林弟子也概莫能外。但太极名家可能在这方面要好一点,但也要当心在使用云手的时候,对方猛然摔出去的后果。我学的这门功夫以后恐怕就要藏拙了。
我个人感觉,虽然我们这个社会对于侠以武犯禁的侠客文化总有一种好感,而且也推崇可以暴力反抗的英雄,但相关的法律估计都是那些从来没有打架经验的人制定的。这些人除了把大家都想象成武林高手以外,还直接把能够或者敢于防卫自身的人都想象成慕容家族的成员,完全不顾慕容家族是少数民族后裔以及功夫早就失传的事实,顽强的要求任何抗暴者在动手的时候,遵循与不法侵害在强度上基本相当的规定,不然就是防卫过当。
依我看,这种规定完全就是鼓励遭到不法侵害时,大家都最好抱定被打成猪头的决心,不然就是在鼓励大家都去学金钟罩、铁布衫。不然不会在正当防卫的条款下,设下如此苛刻的条件。而搞笑的是,这边把正当防卫的程度限制到这个地步,那边又在鼓励见义勇为、与坏人坏事做斗争,按照网络的说法:这是一片神奇的土地,什么人间奇迹都能创造出来。
回到这个案子上来说,如果该学生一共扎伤了6人,那就证明至少在这次的对抗中是6:1,在这种情况下,除了那追出100多米的情况外,完全应该是一种正当防卫。拿出防卫过当的解释作为刑责的依据,除了让人以为是金庸小说读多了,还真难找出其他的理由来。
(责任编辑:久黑必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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