汉图律师:不符合要求是因字数不够
记者试图采访汉图文化公司,但一直没有联系到,该公司在114电话查号台注册的电话已变更,记者打电话询问韩寒,希望他能够提供汉图文化公司或相关负责人的电话,可韩寒告诉记者:“我也没有,合同上的电话早就不是了,我现在也在找他们!”
针对此事,汉图文化公司律师黄晓在接受媒体采访时曾说:“交稿时,韩寒的委托人要求先付清余款49万元再交稿,而韩寒的新作品《毒3》不足8万字,不符合原定合同对作品的要求,所以汉图拒付其余版税,并认为韩寒已构成违约。”
事件回放
事件起因源于一纸合同。2006年6月29日,汉图公司与韩寒签订了一份合同,该合同约定,韩寒将自己尚未完成的一本新书交由汉图公司策划发行,并规定韩寒必须在2006年7月7日交稿,版税是89万元。合同签订后,“汉图”当即付给韩寒40万元,并承诺交稿之日再支付余下的49万元。但一周后韩寒交稿时,该公司认为韩寒的这部博客书中的作品不符合合同中“已在报纸等发表的内容不得超过整部作品的二分之一”的条款,因此拒付49万元余款,要求韩寒退还40万元的预付版税。并以韩寒违约为由将其告上法庭,北京仲裁庭最终判定韩寒违约。
韩寒在《我憋了一年的一个声明》中首先承认“这是我的错,我没看合同就签了”,之后辩解道:“我们当时签的合同就是要出一个博客集,博客集的文章我都是发表过的,他们也都看见了,觉得好才确定出版,现在反过来又说稿件的质量不过关,他们就是不想出这本书,用这种理由来推脱。”对于此事,韩寒说他得到的最大教训就是以后不再使用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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