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日看新闻,北京市检察系统又在反腐倡廉方面迈开一大步,成立了“反渎职侵权局”,这几乎是14年前广东检察系统刚刚成立“反贪污贿赂局”后,媒体叫好的重演。
但说是重演,也不准确,因为当年的欢呼确实是出自内心的真诚,曾经做过砍柴几年顶头上司的大司寇肖公,因此才由粤赴京,直至平步青云至今。 今天对“反渎局”的成立,媒体在例行公事的叫好之余,很有保留,也许是“反贪局”这些年给大家宝贵的经验吧。
要说反贪污渎职以及监督官员之类的机构,今日华夏级别之高、数量之多远甚外夷。党内有纪委,政府有监察,司法有反贪局、反渎局,还有我们的根本制度人民代表大会的保证以及新闻监督,比那单一的廉政公署似乎强大多了。效果如何呢?大家心知肚明。----有一年,东南某省的地市级反贪局局长有8人落马,老百姓笑言“反贪污贿赂局”的招牌,最前面一个字应该去掉。后来连最高级别的反贪局长都不能独善其身。当年明朝在太祖朱元璋手里也设计很好呀!中央的衙门有给事中、地方有御史这类科道官监察,吏部有京察和外计等定期考核,还有皇帝亲自控制的锦衣卫、东厂暗中侦缉,似乎监督措施够完备了,可大明吏治的腐败空前绝后。
这种原因,明亡后大儒黄宗羲在《原法》中说道:“后世之法,藏天下于筐箧也。利不欲其遗其下,福必欲其敛于上;用一人焉则疑其私,而又用一人以制其私;行一事焉则虑其可欺,而又设一事以防其欺。天下之人共知其筐箧之所在,吾亦鳃鳃然曰唯筐箧之是虞,故其法不得不密。法愈密而天下之乱即生于法之中,所谓非法之法。”这可是三百多年前呀的分析呀!----因此朱元璋希望用这种严密异常的“非法之法”来换取官员清廉,简直就是幻想。
昨日一场大会闭幕,会上倡导要“拓展从源头上防治腐败工作领域”,真不知要拓展到何等地步?连老婆签廉政保证书,儿子监督家长、参观监狱、八小时之外监督员这类朱元璋用过的办法都用过了,难道每个官员都安一个24小时的监控仪?可负责监控仪的人和被监控的成为哥们怎么办?真正地从源头上防止腐败的办法不是没有,全世界很多国家包括我们的香港、台湾地区都在用,而且效果不错,连“总统”那点事也被在野党搞得灰头灰脸的。只是有人不愿用也不敢用,只能“其法不得不密”。 (责任编辑:久黑必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