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朋友送来长篇小说《色蔷薇》,读了,感觉有些话说。
蔷薇在我的记忆中是非常美好的。我小时候,家对面的河湾里有一簇野蔷薇,每年春天,没有人注意,也没有人欣赏,但是,它就在那里自在地开了,它在僻静处开,样子是清爽的,香味更是让人感觉清爽,我想除了我,可能并没有什么人欣赏它,那里都是荷锄上工的农人,如果它不是生得僻静,恐怕是要被除了,种菜或者棉花什么的。
但是,小说中的蔷薇却是另一番景象。她生在闹市上海,身边的人是闹的,事儿也是闹的,她和唐可德、柳果庆的关系也是闹的,一路走来,她除了美好的身体似乎并无其他长物,也是借用了那身体,她和唐可德同居,成了柳果庆3P性游戏中的一个专业角色。但是,蔷薇却并不感谢这个身体,而是非常痛恨和鄙视这个身体,这是什么原因呢?
这个小说的两个倾向是我不同意的。
第一是对男性的仇恨。似乎男性就象征肉欲,只有女人的报复,才能最终解放这种肉欲,比如杀了柳果庆,男人死了,恨也就消除了,当然男人的欲望也解脱了——没了。小说不能这样写,一个现实的受了男性欺压的女性可以这样认识,但是,一部小说这样写,就会使这个问题本浅层化。蔷薇的整个叙述基调具有厌男症倾向——这样的写作于事无补。
第二个问题是:灵魂和肉体的割裂。这个灵肉的二分法,我一直在说,是所谓“文明”强加给人的,蔷薇老说自己有个灵魂,在3P的时候有,在什么什么的时候有,它高高在上,看着肉体、躯体、身体,那个东西在堕落,它却在高处审视,这种说法是把人的矛盾简单化了,真有这样的二分法,灵魂真的那么圣洁,可以随时看出肉体的无悔——肉体就不会那么无悔了。
灵魂为什么不能阻止那个肉体?它阻止了审视了批判了诅咒了肉体上千年,怎么还没有成功呢?
蔷薇的问题,扩大一下,是非常严重的:为什么我们的灵肉是不一致的?我们意识到的那个肉为什么不听灵魂的话?如果一个政府管不好社会,社会上乌烟瘴气贪赃枉法的事儿多,我们会说政府管理不好,形同虚设,为什么我们不能这样说灵魂呢?灵魂管理能力弱?或者灵魂根本就是个子虚乌有的东西?根子在灵魂这个东西不好——没有管理能力,或者根本就不存在?
大多数时候,灵魂是一个借口——我做了污浊的事儿,我承认,为什么,因为我的灵魂意识到了,我的身体犯罪,我的灵魂是干净的,所以,我还是干净的。
蔷薇实际上是生活在这个借口当中。
关于性,多边的,双边的,偷偷摸摸的,大鸣大放的,婚内的,婚外的,异性的,同性的,等等,在真正的身体视域中,可能是没有伦理问题的,但是,灵魂列出了伦理问题,一旦有了伦理问题,分出了上下、曲直,结果是什么呢?蔷薇一边干着,一边委过于他人,因为她的灵魂永远在为自己辩护。
所以说,灵魂可能在性的问题上充当的是非常不光彩的角色。一个现实的人可以这样替自己辩护,但是,小说不能这样替情节辩护,小说必须让我们看到更多的东西,纳博科夫式的东西,耶利内克式的东西。
我的想法是,“性”是一个人生的大问题,应该交给人生去处理,而不是交给“灵魂”简单地去审判,灵魂一说话,事儿就变得没有道理可讲了:性已经被做了有罪推定,已经被判刑了,还有什么道理好讲;性也就没有意义了,本来这个事儿关乎人性、人生,但是,法官一锤下去,人性和人生就全部不见踪影了。 (责任编辑:久黑必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