叶永烈:伪书使我深受伤害
来源:叶永烈blog
网络世界那强大的搜索功能,使我信息灵通。2006年12月5日,金溪渔人的BLOG刚刚贴出《毛泽东和周恩来的斗争》一文,在12月6月清早,就进入我的视野。这篇文章一开头,便这么写道:
前几年在庐山买了几本叶永烈写的书,书店老板讲,这书不能公开卖的,还讲叶永烈写了这几本书,跑到国外去了.最近网上披露了当年毛泽东写给江青的信是假的,实际上在叶永烈的书中早就讲是假的,是张春桥之类造出来的,是用来骗老百姓的.从这件事看我想叶永烈写的书可靠性还是可以的.从书中可以发现毛泽东和周恩来的关系并不是我们百姓知道的那样.主要是文革中,把周恩来戴上一顶"助纣为虐"的帽子,这实在是冤枉了我们的好总理,在这里一并和网友探讨.
……
我看毕,当即在金溪渔人的BLOG上留言:
叶永烈说明:那本《毛泽东与周恩来》是冒用我的名义出版的伪书。 我也没有因此“逃”到国外去。冒用我的名义出版的伪书多达45种之多(这还仅限于我自己买到的)。从网上搜索一下,就可以见到相关报道。 2006-12-6清早
我丝毫没有责怪“金溪渔人”的意思,因为普通的读者并不知道那是伪书,很容易信以为真。
伪书给我带来莫大的危害,所谓“叶永烈写了这几本书,跑到国外去了”就是谣传之一。这些年来,冒用我的名义出版的伪书越来越多,令读者真假难辨。最近我去香港出席文学研讨会,就听一位来自广州的朋友说,他花了120元人民币刚买了一套三卷本精装的叶永烈著《红墙内外》,可是我从来没有写过这样的书!如果把这三卷加进去,那么冒用我的名义出版的伪书便增至48种!
记得,二○○一年十月二十八日傍晚,我忽然接到从山东济南打来的电话,提出一个奇怪的问题:“你有没有写过一本新书叫《杨钰莹红楼醉高官》?”
我当即否认:“我从来没有写过这样的书!”
经我询问,对方是《济南时报》的记者,名叫赵京桥。他告诉我,他今天从济南丰桥书市路过时,见到那里在卖一本新书,叫《杨钰莹红楼醉高官》。这本书印刷粗糙,一看就知道十有八九是盗版书。可是,封面上印着“作者叶永烈”,而且勒口上印着叶永烈照片以及叶永烈简介。这本书印着“百花文艺出版社”出版,定价三十六元八角,可是店主说“给十五元就行”!
杨钰莹是广东歌星。这本书封面上印着杨钰莹的照片,也印着厦门远华走私大案主犯赖昌星的照片,封面下方印着赖昌星在厦门的据点——“红楼”的剪影。
赵京桥对我进行了采访。我告诉他,这是冒用我的名义出版的非法出版物。
赵京桥写了报道,发表在十一月一日的《济南时报》头版,题为《署名“叶永烈”,号称“独家披露”,书市惊现〈杨钰莹红楼醉高官〉,叶永烈请媒体为其澄清事实》。
我请赵京桥替我买了一本《杨钰莹红楼醉高官》,用特快专递寄来。
我收到之后,非常气愤,因为这本书冒用我的名字出版,而内容却近乎黄色小说!
虽然我当时正忙于赴美准备工作,还是赶紧花时间来处理这一突发事件。我当即致电北京和上海的新闻界朋友,请他们为我申张正义。
在香港《争鸣》二○○三年七月号第三十七页及《动向》二○○三年七月号第七十八页,我注意到关于冯治军先生的《毛泽东系列书》的介绍,内中写及:
《邓小平与毛泽东》、《林彪与毛泽东》、《刘少奇与毛泽东》、《周恩来与毛泽东》,冯治军著,皇福图书出版:
内容丰富,思想观点精辟深刻超前,别树一帜,前所未有地揭示了毛泽东与中共核心领导内鲜为人知的一面,毛泽东违背马克思主义建立的是假社会主义,揭示了它的本质及社会主义运动全面失败的根源,从根本上动摇了传统的社会主义观念,极具震憾性,被中国多家出版社以“叶永烈著”之名大肆盗版翻印,害得叶氏不得不公开向传媒澄清自己的清白,为出版界之罕见。
作为当事人,读了以上的文字,深为感慨:一是我在中国大陆对传媒所作的澄清,已经被香港媒体所知,被原作者冯治军先生、原出版社皇福图书出版公司所知;二是感谢《争鸣》、《动向》杂志为此又作了明确的澄清。
我是中国大陆作家之中,蒙受盗版之祸的重灾户。二○○二年三月,在上海曾经展出我的著作的盗版本,放满两桌子!光是《江青传》一书,不同的盗版本就有十种之多!我的新著出版不到一个月,盗版本就跟着上市了!
如今,盗版已经司空见惯,又玩起新花样,即出版冒名本——许多不是我写的书,冠以“叶永烈著”印行。这样的冒名出版,既严重侵犯了原著者的知识产权,又严重损害我的名誉。
记得,在二○○○年六月,我的文友林勇先生从温州龙港给我打来电话,说是刚刚买到我写的《毛泽东与林彪》、《毛泽东与刘少奇》两书。我很惊讶,因为我从来没有写过这样的书。他也很惊讶:“封面上明明印着‘叶永烈文集’呀!”我马上请他用特快专递给我寄来,一看,那是以远方出版社名义出版的冒名本,封面上还标着“国内首次出版字样”。
看了《毛泽东与林彪》一书的内容之后,我马上断定,这是把香港冯治军先生的《林彪与毛泽东》一书冒用我的名义出版。因为我在香港曾经买到冯治军先生的《林彪与毛泽东》一书。我当即拿出冯治军先生的《林彪与毛泽东》一书与这本冒名本《毛泽东与林彪》相对比,内容完全一样,就连错别字也照错!比如,原书内容提要第一句话:“《林彪与毛泽东》是中国现代史上最富有神密色彩的政治‘禁区’。”冒名本上也照印“神密色彩”这样的错别字。这清楚表明,不法书商是用冯治军先生的《林彪与毛泽东》一书翻版、加上我的名义印行的。
我发现,做这种违法生意的中国大陆书商,其实颇有头脑。他们把冯治军先生的这套作品冠以我的名字,而不冠以别的作家的名字,因为我写过《毛泽东与蒋介石》一书,给读者一种错觉,仿佛《毛泽东与林彪》、《毛泽东与刘少奇》、《毛泽东与周恩来》与《毛泽东与蒋介石》是同一系列的书。至于用“叶永烈文集”的名义,则因为当时人民日报出版社正在分批出版“叶永烈文集”,同样给读者错觉,以为这也是“叶永烈文集”中的一部分。
至于冯治军先生的《邓小平与毛泽东》在中国大陆有无盗版本、冒名本,尚不得而知,因为我没有见到。
据香港皇福图书公司告知,《毛泽东与林彪》、《毛泽东与刘少奇》、《毛泽东与周恩来》三书除了在中国大陆有大三十二开本的冒名盗版本之外,他们在广东、福建一带还发现十六开本盗版本,同样以我的名义印行。这样的冒名盗版本在中国大陆大量发行,给冯治军先生以及皇福图书公司带来极大的损害。不少读者致电皇福图书公司,质疑《毛泽东与林彪》、《毛泽东与刘少奇》、《毛泽东与周恩来》到底是叶永烈写的还是冯治军写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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