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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门口是生产队的晒谷坪,晒谷坪折了一个90度的弯,像木匠的尺子。我家大门正对晒谷坪的一半,另一半旁边是生产队的仓库,一栋两层楼的砖瓦房。
在晒谷坪和我家之间,有一道五尺宽的过度地带,按着乡间的习惯,那是属于我家的“经济专属区”。 哥哥在上面载了三株桃树、一株李子树,还有一棵香椿一棵泡桐。香椿长得慢而泡桐长得块,同时栽种,当我离家上大学时,泡桐的直径差不多是香椿的四、五倍了,得一个成年人合抱。还有一株苦楝树,生长在泡桐树几尺外的地方,无人栽种,而是一只鸟栖在泡桐树上,把嘴里的苦楝树种子撒到地上长成的。泡桐质材疏松,无甚用处,只是树叶阔大,能遮阳引风,白色的泡桐花发出一种浓浓的、似乎有点中药味的香。
我家房子建好刚两年,生产队便把晒谷坪用高高的围墙圈了起来,名曰保护集体财产,而据我妈说,人家就看不惯我家门前开阔,一定要把你家的堂屋门挡住。高高的围墙挡住了我家三分之二的房子,唯有东端那间房,对着青石板路,还能望见对面的青山和溪流。
凡是有人群的地方,便是有政治。大队所辖的7个生产队,约有800来人,大队支部几乎是个“家族内阁”。一、二队多姓张,三、四队姓孙的占多数,五、六、七多姓李,大队干部基本上在这几大姓中搞平衡。
大队书记是个有意思的特例,他也姓李,但是为外地人,入赘给我的一个姑奶奶做丈夫,相貌堂堂,长着一脸浓密的络腮胡。他的三个舅子,有两个在外面当国家干部或中学老师,家道殷实。他颇知书,回到家里几乎手不释卷,晚上点着油灯看到很晚,姑奶奶说他:一大把年纪了还这样看书,难道你要去考秀才?他看的多是《三侠五义》、《说唐》、《薛仁贵征西》之类的演义,读完了喜欢给小孩子讲。他家在五队,和我一个家族,住得不远,我常常在夏夜跑到他家,做他忠实的听众。在我眼里,他不是个很威风的干部,而是个有学问长辈。他办事还算公道,因此在大队的社员中很有威望,我的记忆中,多年来他一直是大队书记。我们大队那个小学校人才辈出,大队的孩子普遍爱读书,我以为和他这样一个有儒雅之气的大队书记分不开的。
七个生产队在大队党支部中各有一个代表人物,他们长得都有特征,乡民用简练的语言概括:“一队长子,二队矮子,三队瘸子,四队胖子,五队胡子,六队跛子,七队驼子。”一队那位个子很高,气宇轩昂,分管治保和民兵;二队的是大队会计,个子矮敦敦的;三队的是支部副书记,缺了几颗门牙;四队的是个女干部,妇联主任,姓肖,和我妈关系非常好,大约都属于乡野间有见识的农村妇女,彼此很有共同语言;五队的胡子就是那位好读书的大队书记;六队的大约是支部组织委员,我叫贵爷爷,抗美援朝时伤一腿;七队即我所在的生产队,大队支部委员我叫求爷爷,当年的土改积极分子,驼背。
中共一改两千年来王权不下县的传统,把统治的触角伸到最基层,用党的组织资源来整合民间力量,是一种低成本高效率的治理办法,我们大队算是一只很典型的“小麻雀”。
每个生产队在整个大队的资源分配中,占据怎样的位置,和这个生产队在支委中代表人物的能力关系密切。五队和三队自不用说,他们占据了一、二把手的位置;三队的妇联主任丈夫姓陈,并非大姓,但在区政府当干部,人家得敬她三分;一队的长子能言善辩,二队的矮子能写会算;六队的跛子,虽然没读什么书,但脾气暴躁,而且战场上受过伤,他发起火来连大队书记都要让他三分;只有我们七队的驼子,不识字又没有口才,大队“七大常委”议事,他只能唯唯诺诺,因此我们七队虽然人口多,但常常吃亏,此乃我队一大恨事。
大队的政治我因为太小,感受并不强烈。但对生产小队的政治运作有痛楚一般的感受。
父亲在外面工作,但不是公社、县委的干部,只是一名医生,人家不用太在乎你家,因此在队上,有人总会千方百计地算计我家。
队长常常轮换,基本上是当过兵的青壮年担当,但谁能当队长,往往得由本队的大队支委“驼子”求爷爷认可,他虽然在大队“七大常委”中说话不硬气,但在本队,却是一言九鼎的“太上皇”。因此,这个生产队掌权者往往是他那一房的人,或者奉迎他的人。而我母亲性格耿直,有点瞧不起他的专横和没文化,因而如何整治我家几乎成为这位爷爷多年来一道百做不厌的智力题。
那时候我家那种结构叫“半边户”,半边城镇半边农村。队长、记工员、会计都是这位跛子爷爷的亲信,他们结成神圣同盟。比如记工员满爷爷,是跛子爷爷的亲堂兄弟,读过两年私塾,能写几笔毛笔字,他是跛子爷爷的智囊。别人在地里干活时,他牵一头牛站在岸边,拿着记工本指手画脚,而且他的工分标准定得很高,谁触怒了他们,从派工,到记工分,分粮食,整个一条龙都能给你穿小鞋。生产队开抽水泵的、保管粮食的,都是和他们关系不错的人。
年底他们根据各家各户对生产队出力的大小,核定口粮标准。我家劳力少,每年口粮标准是最低的。这还不算什么,每年都得“超支”,也就是说我妈那些工分,还不能抵我家所分的粮食,我父亲必须再掏钱给生产队。
我记忆最深的两件事是分红薯和年底会餐。
老家是山区,水田少,旱地多,红薯能顶半年粮。分红薯时,总是跟着哥哥、姐姐满山跑,名曰“捡狗屎”,分给我家的红薯数量不多,可是给你分成很多堆,东山一小堆,西山又一小堆,南山还有一小堆。让你为了那点红薯来回奔波,一直到深夜才能全部挑回家。而那些队上干部或者和干部关系不错的人,分的红薯是离村庄很近的同一块土地里的,且个头大、模样周正,
生产队在年底时聚餐,一家出一个成年人带一个小孩参加。但是规定必须是男性。而“半边户”家的成年男人都在外地,女性无资格参加。你有意见,给队长理论“妇女能顶半边天”,没用。人家说这是大多数社员同意的方案。这倒没说假话,大多数社员有点嫉妒男人在外面挣工资的家庭,对这种“英明决策”举双手赞成。这样的少数服从多数,我不知道是不是一种群众暴力。有一年,我纠集几个父亲也在外地工作的伙伴,在聚餐前一天晚上,爬墙进了队部,在已经做好的熟肉里面撒了几泡尿。得知第二天几十号人好无察觉地大快朵颐,心里偷偷地乐了好些日子。后来这件事被一起作案的某位伙伴泄露了,那些吃过那锅肉的人,包括跛子爷爷,并没有找我家麻烦,而是说:童子尿,是补药,吃了点有什么要紧。
听我妈说,那时候的生产队长还不算最威风的,毕竟一家一户自己煮饭做菜,你想吃什么队长没法干涉。六十年代初大办公共食堂,——敝乡百姓称为“过低标准”,而不说官方所定的“三年自然灾害”,因为灾由老天决定的,那几年老家无水灾也无旱灾,而“标准”的高低是人自己决定的,我由此再一次佩服民间语言的精确。那时候队长对人最大的惩罚是“饿饭”,中午或晚上不给让你吃那可怜的二两米饭,两天下来保证你头晕眼花,在队长面前低声下气。
有一次看一本从西方译过来的书,作者说,人的自由度和他所能控制的私有财产成正比。我马上想到了生产队。公共食堂时,你每顿饭都由人控制,当然不可能有什么自由。后来食堂解散,自由度大一些了,可还是集体出工,你的工种是什么?给你记多少工分?年底分你多少口粮,哪块自留地给你,还是由人决定。
我闲来没事常去生产队的仓库玩耍,我们把这个地方称为“公家”。保管员是一个和善的中年妇女,他的丈夫在外地当公社书记,他的大儿子是中学老师,做过我哥哥、姐姐和我的班主任。因为在仓库里每次都能碰见她,于是我认为她就是“公家”。
童年时人家问我长大后的志向,我说要当一个保管粮食的“公家”。 (责任编辑:久黑必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