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西方列强对晚清的侵略于中国社会进步同时具有积极的意义
满清王朝及其统治下的中华民族作为西方列强侵略的受害者,有权利对西方列强予以控诉和讨回公道,并逐一废除强加给自己的不平等条约,是历史公正性的体现,对此,毋庸置疑。
但是,与此同时,我们也应该看到,在晚清的最后几十年,清廷和西方列强的冲突,却有很多是清政府蒙昧昏聩而自取其辱,其中,义和团事件就是个最典型的例子。
真实的历史事实是,这一事件的背景,是慈禧太后镇压戊戌维新运动后被国内外认为失去领导朝廷的合法性,因此,她的理亏心态成为触发义和团事件的内因。在闹义和团事件之前,满清王朝与中国历代任何封建王朝一样,坚持不准民间自由结社的传统,视独立於官方的外国教会和其它诸如大刀会、义和拳等民间社团是对朝廷及其意识形态垄断的威胁。无情的历史事实表明,清廷利用义和团的真正目的,是企图借助于义和团迫害教会和外国人而使自己处于进退自如稳操胜券的不败之地。
当以慈禧太后为首的清廷昏聩而又蒙昧的一伙蠢人,一反镇压民间结社的传统,转而支持义和团进攻外国公使馆,打杀外国人,就在这些家伙自以为得计而暗自窃喜时,在国际上却被公认为犯罪的暴行,在清廷放任不管之后,其招致各国联军干涉,自是合乎逻辑的发展和必然的结局。
据史载,慈禧太后之所以默认义和团闹事并发展到对当时全世界 11 个列强宣战,陷国家于被列强瓜分的险境,其关键因素是被臣下关于外国人支持光绪帝复辟的传言所激怒,所以,这一事件实质上是慈禧镇压光绪帝改革后失去人心和统治合法性危机的再次暴发,而不仅仅是我们的主流历史学家所编造的所谓外国人合伙再次侵略中国。谁要是再在真相大白之后,继续把八国联军平息义和团事件简单归结为帝国主义对中国的野蛮侵略,而不检讨晚清时的官民愚昧及其对中国未来极端不负责任而产生的负面而又深远的影响,则无疑是在为新的义和团时代到来而铺路。
实事求是地说,晚清因为国家积贫积弱又不思改进制度而在与西方列强的纷争中,确实在屡屡吃亏后签订了一系列的不平等条约。这些条约在道义上站不住脚有待国家强大起来后再逐一加以废除或修订是一回事,但在当时的国际法的法理上必须得到遵守,其实是得到签约双方认同的,则是另一回事。
从某种意义上说,西方列强把那些不平等条约强加给清廷,并不是一点积极意义也没有的。按照杨小凯的观点,至少清廷与西方列强冲突后产生的条约,把西方的法治概念和对游戏规则在参加者之间平等讨价还价的概念引入到清廷,使清政府在某种程度上失去了其不受限制的政府特权无人敢于挑战的超级垄断地位,特别是条约制度打破了朝廷及地方官吏对商业的垄断和对私商的任意侵夺,并要求清政府将税收制度公平和透明化,这对中国后来建设正常的商业社会有着难以估量的积极意义。
即使是被现代中国人认为是奇耻大辱的西方列强在中国土地上实行的“领事裁判制度”,其对中国社会进步的促进意义也是十分巨大的。
根据历史记载,英国最先向清廷索要领事裁判权,是鉴于满清不是一个法制国家而提出的正当要求,在当时的历史条件下有其进步意义是不容置疑的。因为在晚清时代,中国根本就不是一个法治国家,如果没有英国的领事裁判权,则英国人民和商人在中国根本没有人身安全及相应的司法公正保障。考虑到英国在租界及殖民地香港并不是由政府来行使司法权,而是由独立於政府的法庭来组织控辩双方进行公开、公正的审判,并由本地人组成的陪审团来对被告裁定有罪或无罪,这种公正的司法程式和内容,就是到现在,其先进性也是不容置疑的。
以此反观晚清的司法现状,其野蛮、无序简直骇人听闻。例如,最初鼓动义和团闹事,最早将“义和拳”正名为“义和团”并将其罗致在自己门下听用的毓贤,就是个杀人如麻的屠夫式的基层官吏。这个秀才出身的汉裔旗人,捐官在山东,于光绪十五年( 1889 年)署理曹州知府,上任不及三月便杀掉了当地一千五百余人,居然还以能吏之名而为上级嘉许,以致官运亨通,被清廷提拔使用。当 1897 年冬曹州教案发生时,他已官拜山东按察使,为全省最高执法官吏,俗称臬台。在晚清这样的司法官员治理下,外国人如果不争来“领事裁判权”,其在华经商传教的国民如遇司法问题会是个啥状况,也就可想而知。
按照旅美历史学家唐德刚的观点,即使是所谓对满清进行文化侵略的外国教会,其对中国近代进步的促进意义也是有目共睹的。因为在晚清,那些平时极少有反对力量制衡的清廷及其地方政府,这时总算碰到一个克星--那个足以与它分庭抗礼,甚或权势犹有过之的外国教会。所以,从“抗拒极权政府鱼肉人民,和防制社会上恶势力欺凌以及引领教民走上比较现代化生活”这个角度来看,洋教会在当时晚清社会的政治和经济生活中,其发生的很多正面作用,更多的时候往往超过了其负面作用。
当然,从公正性对所有人而言,英国人所要求的人身、财产安全保障,及司法独立公正的保障原本也应施于所有的中国人,但是,在清廷所坚持的所谓主权面前,英国人不可能给天朝的国民争来这些权利,而只能争取到英国人所应有的权利。如果我们不刻意隐瞒历史,当代所有的中国人都应该可以看到,通过和清廷订立的条约和从天朝夺取的租界,英国人把他们的地方自治、独立和公正的司法实践,不仅毫无保留的展现给了清朝的国民看,而且这套制度也的确确惠及了居住在租界里的清朝国民,并给这些最初和英国人打交道的愚民们以宝贵的现代化启蒙。
事实上,在中国的近代历史上,无论是国民党人、共产党人,还是为清廷、北洋军阀或国民党当局所不容的政治异议人士,都曾经依靠租界中独立于满清政府和后来的民国政府的司法裁判权,而保护了自己的人身权利。如果深入考察英国人对租界的管理,他们在中国的租界里基本上都是实行地方自治,并不是由英国政府派员直接管辖,而是由租界居民选出的地方自治机构治理租界。虽然,租界中有选举地方自治机构 (市政局) 权利的人,由于受选举法对财产和交税或交租额资格的限制,只占租界中居民总数的十分之一左右,其实行的租界民主选举制度是真正的少数有钱的外国人才能搞的民主制度,但是,它却与租界外的专制社会大异其趣,因而为当时中国的有钱人和有文化的人所羡慕不已,一如现今移居美欧的中国人对西方社会的民主制度趋之若鹜。
残酷的历史事实告诉我们,近代中国由落后的专制社会进入现代社会的过程中,英国的租界无论是从司法、税收制度方面,还是从公共财政管理方面,都为当时的中国人提供了学习现代政治和经济司法制度,提供了最好的课堂和教材,其中,香港就是一个这样的范例。
毋庸讳言,中国现代城市的公共财政制度,公共设施,建筑风格其实都深受各西方列强在华租界的影响,特别是英国租界提供了司法独立,地方自治,人人在法律面前平等,收入财产神圣不可侵犯,结社自由,信仰自由,言论自由,企业成立自动注册等等现代社会的元素,从而为近代中国进入现代社会提供了学习的榜样,它对近代中国的现代化和社会发展所产生的正面意义,一直为中国那些主流历史学家所一笔抹杀。
在我看来,如果要说近代中国社会进步不够快,其向西方文明学习和模仿的国家现代化建设步履蹒跚,其主要原因,绝对不是晚清西方列强对中国的侵略造成的,倒是西方列强对晚清的侵略力度不够而给小日本留下了巨大的机会,使它在甲午战争与后来的全面侵华战争中屡次得手,从而彻底地阻断了近代中国向西方文明学习的几十年机会,以及我们的近代历届政府对西方列强随其侵略得逞而移植到中国这片土地上的先进制度学习不够而造成的。至于后来的人舍近求远往莫斯科“一边倒”,去学斯大林的“好制度”,一度饿死几千万人甚至把国家搞到了崩溃的边缘,而把家门口的好制度弃之不用,则就不必展开来说,相信读者也都能心知肚明。
结束语
说实话,每当我看着如今 CCTV 把自己的屏幕让那些梳着猪尾巴的满清王公大臣们占领的时候,每当我看着国内那些知识精英对康,雍,乾三朝盛世的历史,乃至对更远的秦皇汉武和开元盛世的文治武功津津乐道的时候,每当我看到那些掌握着历史话语权的无良学者们在继续胡编乱造中外近代历史,刻意歪曲和篡改中外近代历史,并以此鼓动当代中国的无脑儿们盲目排外却以为自己的行为是 " 爱国 " 之举的时候,我极其痛苦地意识到,他们其实在做着当年腐朽的满清王朝曾经做过的同样糟糕的蠢事:他们不仅在继续有效地扼杀中华民族的创造性思维,而且在继续剥夺广大国民对当今世界先进文明发展趋势做出正确判断的能力;他们根本就不是在奋力追赶西方现代文明而是在继续拉大和西方世界的距离。如果要再说严重点,则是我们这一两代人将彻底埋葬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希望。
假如你真的是非常爱国的中国人,你自然可以不赞成我的观点,你甚至完全可以用自己的观点和所掌握的中外真实的历史事实来批判我的观点,但前提是,你得会用自己的脑子思考问题!
只要你是中国人,为了中华民族在新千年中不重蹈满清王朝的覆辙,你真的要非常提高警惕!
说明:本文部分内容参考并引用了杨小凯《百年中国经济史笔记》和唐德刚《晚清七十年》若干章节,在此致谢!引文出处恕不一一列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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