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年初夏,我与阿城去偏僻山村,采访一对种向日葵为生的老人,老人的三个儿女都是名校的高材生。阿城是新来的同事,未出实习期,也许是求功心切,主动请缨随行。
群山环抱中,几户人家,依稀可见。 一段黑枯古木悬于崖上:葵花涧。一个好听的名字,却未见一朵葵花。
阿城说,葵花种在山腰以上,它生命力强,不怕干旱,山底要用来种粮食。
老人不善言辞,很快便完成了采访。拍了照片,铺天盖地的葵花丛,两位古稀老人,羞涩地微笑。
阿城说,可风姐,我家就在附近,想看看父母。
好小子,原来有私心,难怪如此积极。我调侃他。阿城比我小了整整四岁。
回返时,我看见阿城眼中有泪,从黑包和衣袋里掏出花花绿绿的一堆钞票,塞进父母蜷缩的手中。母亲说了一句奇怪的话,她说,阿城,别回来了。
路上,阿城说,兄妹全在外打工,每次他们离家时,母亲总会说,孩子,别回来了,好好在城里安个家,葵花涧太穷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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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版新闻居然引起了关注,许多电话打进来,后来,还有人捐款建了一所小学:葵花小学。
那段时间,阿城特别高兴,哼着歌儿进出记者部,看见我便满面笑容地说,谢谢,可风姐。
七月的夜晚,同事渐渐散了,偌大的报社,只剩下我一人赶稿。连日的阴沉与烦闷,令我有些情绪中暑,已是深夜,仍不能完稿。黑寂中电闪雷鸣,瓢泼大雨呼啸而来,瞬间席卷了整座城市。
我一边赶稿,一边感叹时运不济,哎,这样晚的夜,这样急的雨,可怜我一个弱小女子将要夜宿报社了。
叮咚的脚步,在我簌簌颤抖下,进了记者部,感谢苍天,竟是阿城。
那一晚的稿子,因了阿城的帮助,终于流畅地完成了。
雨仍在下,我穿着雨衣,坐在阿城的蓝色单车上,第一次诧异这小子的脊背竟然如此宽厚。
日子相安无事地滑行,阿城对我的称呼渐渐少了那个姐字,直称可风。听起来,感觉年轻了不少。
一天傍晚,阿城立在我必经的小巷,捧着一束花,金黄的葵花,他说,可风,希望你如葵花一般快乐健康。
不记得那日,天边是不是仍有飘逸的绯红云彩,我的脸却一直红彤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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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与阿城鬼使神差的恋爱了,对这样一份恋情,我谨慎地保持着神秘。
记者部的时钟敲响六点,我们的约会便开始了。我和阿城不约而同地说声再见,冲出报社,赶不同的公车,冲向同一个方向。
每次,阿城总比我先到。他喜欢在东郊的芙蓉树下等我,然后,牵着我的手寻找东郊的小径,他特别喜欢牵手的感觉。
累了,我便像个小女生一样,要脆皮冰激凌,要飘红樱桃的珍珠奶茶,要茄汁跳跳糖。每次他总是只买一份,他说,那是女孩子吃的小东西,大男人不吃。
阿城看我贪婪的吃相,不住刮我的鼻子,他接起我手中的花花纸,投进果皮箱。在我兀自擦拭唇边残屑时,我的小男朋友会抱我坐上单车,去石屋淘好看的漫画书。
我固执地认为阿城一定比我大了四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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纸终究是包不住火的,满室人看着我整天春心荡漾的样子,叽喳议论,老姑娘是不是恋爱了?
终于,社长扯住我飘扬的青衫,恶狠狠色迷迷地求证,在她积威下讨生活久了,竟不自觉承认了,只是未供出男友便是同室的阿城。
社长拍着我的肩,语重心长地说,革命成功,勿忘发帖。
我赶到芙蓉树下,阿城已坐在一堆落花里了,身边摆着些莫名其妙的东西。望着这个男人,我忽然有一种冲动,他是不是今生我的新郎?
可风,这是我们的小家。阿城拿起一件四棱四角的纸房子,洁白优雅的墙壁上留着小窗儿,一段烟囱伸出房顶,似乎飘起几缕炊烟。
这是我送你的嫁衣。阿城把一件短袖细腰的小衫放在我手中,小衫下面,牵绊着一条折了无数褶皱的素白长裙。
最后,他把一圈芙蓉指环套在我纤细的指上,粉色花丝柔软地摩婆着我纤细的手指。那一刻,我眼睛一颤,一滴滚烫的液体落在花丝上,经了爱情的雨露,指上那朵芙蓉更加娇嫩了。
阿城说,可风,嫁给我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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后来,我去阿城的住处。
房间布置简单而舒适,床很干净,淡蓝的床单没有褶皱。那是一段最疯狂最快乐的日子,我和阿城,像两个偷嘴吃的小孩,没日没夜地缠绵在一起。
完了,阿城把嘴凑近我的耳朵,往里吹气,弄得我痒痒的,接着,听到阿城轻轻说:“我,我会爱你一辈子,永不变心。真的!”
我微笑,在他怀里很用力地点头,将阿城的手拖过来,放在自己胸前。阿城的手指细细长长,冰冰凉凉。我仰头看阿城,阿城的眼睛像溪水一样清澈。那一刻幸福的感觉就像长生藤,枝枝蔓蔓绕了上来,直到密密匝匝让人无法呼吸。
我一直都相信,那时那刻,阿城说的,是很真的真心话。
从一开始就告诉过他,一个女子28岁,就已算是过完青春的一大半,再美,花期亦有限。大了男人四岁,对于一个女人,已经足够老了,有自己爱的人爱自己,我已经知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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