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期以来,史学界对岳飞之死存在着一种颇为流行的观点,认为“岳飞对抗金斗争作出了贡献,并且只是因为抗金获胜而被投降派卖围贼秦桧谋害的”。这话听起来似乎很有逻辑性,并不难从所谓的“兀术遗桧书”所提出的“必杀飞,始可和”这一秘密条款中得到证实。 但是,笔者认为,这种说法还有进一步探入探讨的必要。
如果说,岳飞遇害的主要原因是他坚持抗金,反对和议,杀害岳飞的元凶是宰相秦桧,那么至少有两个问题不易使人理解。
一是操有生杀予夺之权的宋高宗赵构,在杀害岳飞的过程中,究竟扮演了何等角色?如果他并非罪魁祸首,为什么当被秦桧死党操纵下的大理寺,提出奏呈,要将岳飞处斩刑,张宪处绞刑,岳云处徒刑时,赵构竟大笔一挥,作出“岳飞特赐死,张宪、岳云并依军法施行,令杨折中监斩〃这一更加凶残的“御批”?如果杀害岳飞的罪魁祸首是秦桧,为什么赵构在秦桧死后的很长时期里,仍坚持不肯替岳飞平反?甚至还下诏道:“讲和之策,断自朕志,故相秦桧,但能赞朕而已。近者无知之辈,鼓唱浮言,以惑众听,至有伪撰诏命,召用旧臣,抗章公车,妄议边事,朕甚骇之。内外之臣,成体肤意,如敢肆议,当置典刑。”这不是赵构公开承认自己是向金屈辱投降和杀害岳飞的主要责任者吗?
二是“绍兴和议”的签订,乃宋、金双方力量达到一定平衡阶段的产物,从赵构的步步蔺逃,向金求和而不可得的危急局面,发展到迫使金人承认其偏安江南的事实,是南宋军民浴血奋战的结果,其中岳飞领导的抗金斗争也作出了重大贡献,对此,赵构是很清楚的。可是,为什么在绍兴十一年(l141)春天淮西战事结束后不久,赵构、秦桧一伙为了一纸并不可靠的和议,就要自毁长城?即使想搬掉岳飞这块阻碍向金人投降的绊脚石,将他编管、流放足以达到目的,又何必一反祖宗以来不杀大臣的传统,非得置岳飞于死地而后快?
在深人探讨岳飞遇害原因时,提出上述这些问题,恐怕是不无启发的。
一
赵宋王朝建立以后,最高统治者对唐后期至五代因藩镇割据、武人骄横而造成政权频繁更替的历史教训,始终记忆犹新,寝食不安。直至二三百年后的南宋中期,他们对此依然念念不忘,据叶适在宁宗朝言,当时“朝廷之法制,士大夫之议论,堤防扃钥,孰曰非矫唐末而惩创五季也哉?”由此可见一斑。
因此,自宋太祖赵匡胤以下的历朝皇帝,都无不把抑制武人作为自己的基本国策,自立国之初起,采取一系列措施以防止武臣专权:如陆续解除大将兵权,或让他们出任有名无实的节度使,或让他们“以散官就第”;禁军不设最高统帅,把五代时候的两司(殿前司和侍卫马步军司)分为“三衙”,即殿前司与侍卫马军司、侍卫步军司,三衙的将领则任用一些资历较浅,容易驾驭的人来担任:将领虽统率军队,而调兵权由枢密院掌管,枢密院直接对皇帝负责;实行“更成法”,禁军的驻电地点,每隔几年更换一次,而将领却不跑之调动,使得“兵无常帅,帅无常师”,防止将领与军队结下不解之缘;以文臣知州郡,收选天下精兵以备宿卫,兵力部署“内外相维,上下相制”,以保证中央对京师和地方陶全面控制:扩大科举取士,提高文臣地位,让他们出任枢密使、安抚使、经略使等职,以驾驭武将。如此等等,不一而足。
宋代推行的这种“重文抑武”政策,使文臣官僚集团的政治地位和实际权力都大大提高,当然受到了他们的拥护。年深日久,在士大夫中便普遍滋生了一种歧视武人、武将的恶劣风气。像仁宗朝抗击西夏的名将狄青,官至枢密使,可是在他生前,却屡遭文臣羞辱,最后终于都都而死。据王锯《默记》卷土载:
“韩魏公(琦)’巾定,狄青为总管。一日会客,妓有名白牡丹者,因酒酣劝青酒日:“劝斑儿一盏。”讥其面有涅文也。青来日遂笞白牡丹者。后青旧部曲焦用押兵过定州,青留用饮酒,而卒徒因诉请给不整,魏公命擒焦用,欲诛之。青阔而趋就各次敬之。魏公不召,青出立于子阶之下,悬魏公日:“焦用有军功,好儿。”魏公日:“东华门外以状元唱出者乃好儿,比岂得为好儿耶!”立青而面诛之。青甚战灼,久之,或曰:“总管立久。”青乃敢退,盏惧并诛也。其后,魏公还朝,青位枢密使,避水般家子相国寺殿。一日,衩衣衣浅黄袄子,坐殿上指挥士卒。盛传都下。及其家造火,魏公谓救火人日:“尔见狄枢密出来救火
时,着黄袄子否?”青每语人口∵韩枢密功业官职与我一般,我少一进士及第耳。”其后彗星出,言者皆指青跋扈可虑,出青知陈州。同日,以魏公代之。”
又《野老纪闻》载:
“
狄青为枢密使,自恃有功,骄蹇不恭……时文潞公(彦博)当国,建言以两镇节度使出之。青自陈:“无功而受两镇节旄,无罪而出典外藩。”仁宗亦然之。及文公以对,上遭此语,且言狄青忠臣。公日:“太祖岂非周世宗忠臣,但得军情,所以有陈桥之变。”上默然。青未知,到中书,再以前语自文公,文公直视语之曰:仅无他产朝廷疑尔。”青庶怖,却行数步。∶青在镇,每月两遣中使抚阿,青阁中使来,抑惊疑终日,不半车疾作而卒。皆文公之谋也。”
应当指出,韩琦和文彦博工般被认为是宋代文臣中较有远见和作为的政治家,而狄菁文是宋代建国以来唯一由行伍出身而拔擢为枢密使的武臣,其官职与韩、文不相上下,可是韩、文对他依然颐指气使,动生疑虑,不仅毫无尊重可言,而且借口叩跋扈”而加以迫害。狄青的遭遇是如此,其他武臣的境况更是可想而知!
在庙堂之上,武臣的地位亦极其低下,决不能与文臣分庭抗礼。“故事,宰相坐待漏院,三衙管军于帘外例伏声嘴而过。”仁宗朝时,吕荑简为相,某日,一武臣与他在殿廊相遇,因“年老皇遽,不及降阶而揖,非有悖戾之罪也”。然而,夷简为此大要威风,上表求去,以为轻视自己就是轻视朝廷,“其人以此废斥”。
甚至,在科举考试中,文武举人的地位也大相径庭。仁宗景祐元年(1034),宋庠在《上贤良等科廷试设次札子》中言:
“窃见近者试制策举人并武举人于崇政殿,皇帝陛下亲掸,!
留神永昼,严门异府。……然臣以为有司……苟从便易,乖戾旧章……甚不称求贤之意。伏睹贤良方正苏绅等就试之日,并与武举人杂坐庑下,洎捐辞写卷皆俯伏毡上。¨¨可谓薄其礼矣。ˉ又况武举人等,才术肤浅,流品混淆,挽誓试射,与兵卒无异;使天子制策之士,并日较能,此叉国体之深讥者也。……仍乞或有武举杂科,不令同日就试。”
按末代武举人程试,“并以策问定去留,弓马定高下”,说明对武举人文学方面的要求实超过对武艺的要求,只是因为他们习武事,今后的出身为武臣,所以地位也就变得卑贱起来,乃至不能与应制科的举人口桌共坐,一起应试。
至于一般士兵,其地位就更加悲惨。宋伐的禁兵、厢兵是终身职业,他们的来源主要有二:一是采用招募之法。招募的对象多是流民、饥民。为了防止这些人人伍后逃跑,就要在险部或手上刺字,故招募兵士往往称为“招刺”。二是将罪犯或强盗刹配充军。配隶人数虽比招募的要少一些,但在宋人心目中,士兵与罪犯几乎一成了同义词,“判然不得与齐民齿”。
宋代推行重文抑武的政策,虽然有效地防止了武人的专横跋扈,巩固了中央集权,却严重地挫伤了他悯的积极性和能动作用,削弱了国防力量,在军事上和政治上都带来了不良影响。自太宗朝后期起,北宋对辽、西夏及后来女真的战争,屡屡遭到失败,主要就是多年来执行“将从中御”严将兵分离”,以文臣取武将和千方百计压制武人的结果。对于这一点,人们是看得很清楚的。另一方面,在宋代皇帝和士大关心目中,衡量武臣好坏的标准,不是能否打胜仗,而是是否顺从。将领只要一切按皇帝的意志办事,以皇帝的阵图出征,纵然打了败仗,照样可以获得升迁,否则,就会被认为是“恣横”严轻视朝廷”,打胜了也决不觉贷。在日常生活中,对武臣更是续密防范,严加约束,只许他们愉首帖耳,恭敬从命,稍一不凛,后果不堪设想。这种对武臣的猜忌、偏见和防范,年复一年,丝毫不加改变,百十年间,已被朝廷视作祖宗家法。在和平年代里,武臣作用不大,他们与皇帝、艾臣之间,彼此尚可相安克事。但是,一旦局势发生剧变,国家无力亦不能全雨控制军队时,一切听命朝廷拘传统做法就会被打破,出现武人跋扈日然不用说,就是将领的便宜行事或不同寻常的抟置,也会韬来朝廷的猜忌苄口不安,从而使双方矛盾不断加深。重文挪武政策给赵宋统治集团所造成的这种政治上的后遗症,往往为人们所忽略。
(责任编辑:李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