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老的婚书:
“天作之合”的奇思妙想
这是清同治十一年(公历1872年)的一张婚书,距今已130多年。在老许的婚书藏品中,它是最老的一张。“不知道你注意到了没有,这张婚书上面的‘天作之合’只有一半,说明婚书的书写者当时是将男女两份婚书叠在一块写的,男女两张合在一起,字就完整了,”老许说,“这个奇思妙想把‘天作之合’的词意表现得淋漓尽致。 ”
娃娃亲
这是一张被老许称作“婚姻期货”的娃娃亲文书。上面写着“名芳梅行一年二岁民国十七年九月初五日子时生”,“表明这个女孩叫芳梅,排行老大,现年2岁,可是已经许配了人家。”老许说,“这是中国封建社会典型的包办婚姻。”
革命根据地时期的结婚证:
附婚姻条例
革命根据地的结婚证,已经传达出现代婚姻的观念。这张结婚证是1948年晋冀鲁豫边区涉县政府颁发的,上面附了《晋冀鲁豫边区婚姻暂行条例》第四章,明确写着“结婚须男女双方自愿,任何人不得强迫”的原则。
建国之初的结婚证:注明婚姻自主,标有婚前财产
男女间的“正式婚姻合同”真正在全国推广开来是在1949年以后。新政权提倡男女平等,推行新式婚姻。在这张结婚证上,最为醒目的是“婚姻自主”四个大字,预示了一场轰轰列列的婚姻革命即将开始。“这纸婚书中不仅有男女双方的情况介绍,连介绍人和证婚人也列在其中。”
“特别令人感到超前的是,上面还标明了‘婚前财产’,就我所知,男方10口人6间房24亩地3头驴,在当时的农村虽算不上‘大款’,起码也是‘小康’了。”
卖妻文书:原配丈夫充当主婚人
在旧的封建主义的婚姻制度下,买卖婚姻是普遍现象,这张“卖妻文书”就是一个例证。“这张卖妻文书是说,一个叫某兴发的男人把自己的元配夫人,一个姓潘的女人卖给一个叫某凤山的男人为妻。日期是成吉思汗纪元738年4月9日,也就是公历的1944年。”老许介绍说。经老许考证,这张卖妻文书出自“蒙古自治邦”时期,婚书上面的四色旗也证明了这一点。“这张婚书体现出的最滑稽的一点是,卖妻的这个男人竟然也是这桩买卖婚姻的‘主婚人’。”老许说,买卖婚姻在旧社会并不是一件不光彩的事,你看那正儿八经的官方行文和大红公章,表明这绝不是偷偷摸摸,而是“正正当当”的“公开转让”。
新中国第一部婚姻法颁行时期的结婚证
1950年5月1日,新中国第一部《婚姻法》颁布实施。它的立法宗旨是废除封建主义的婚姻家庭制度,实行新民主主义的婚姻家庭制度。一种新型的家庭关系在法律的保障下确立,上面这张结婚证上所写的就是新时期夫妻间的权利义务关系。
“文革”时期的结婚证:最高指示不要忘
这是一张1969年的结婚证,它给人的第一感觉是“突出政治”。“‘文革’时期的结婚证,上面除了国旗和国徽就是毛主席语录,再没有其他任何装饰物了,甚至连个‘喜’字都没有。”
1976年的结婚证:计划生育是一项基本国策
20世纪70年代,为缓解人口压力,中国开始推行晚婚和计划生育政策,重点宣传对象自然是那些“登记男女”。在这张结婚证上,我们看到了这样的行动口号:“深入开展宣传教育,使晚婚和计划生育变成城乡广大群众的自觉行动,力争在第四个五年计划期间内做出显著成就。”
1950年的离婚判决书:
女方财产,女方带走
“因为历史的原因,老的离婚证当然就是个稀罕物了,还因为离婚是坏事也是丑事,离婚证作为‘不光彩’的见证,谁也都不肯把它当成‘纪念品’,所以不是被烧掉就是被撕掉,保存下来的极少。”老许说。
这张离婚征签署的时间是1950年5月20日,是共和国成立后的第8个月,它上面写的是“武邑县人民政府司法科民事和解笔录”。老许认为这张离婚证最“精彩”的部分是有关财产的再分配:女方在男方家中存有的东西,计粗布棉衣一身、夹袄一件、袍皮一个、门帘一个、洗脸盆一个、镜子一对、茶碗一对、纺线车一辆、筛子一个,全部由女方带走。这说明新中国妇女地位的提升,女方财产受到尊重和保护。
以新对策因应新革命
“高质量、低稳定”成为中国婚姻的新运动趋势,中国应为稳定婚姻创造制度条件
民政部发布的数字显示,从2002年至2005年,我国离婚率持续上升,如果把离婚曲线看得更远,从1992年前后,中国人的离婚曲线就呈一条稳定的向上的曲线。
“这主要是由婚姻的期望值高,但婚姻基础不够好引起的。” 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教授杨大文说,“过去几十年,中国的婚姻有些是低质量、高稳定的。现在年轻人的观念变了,他们对婚姻的期望值比较高,如果对婚姻不满意就想提出离婚。”
“与美国相比,甚至与日本、印度相比较,我国的离婚率仍然较低。”中国政法大学教授、婚姻法学专家夏吟兰说,“但是这是全国的平均情况,如果单看城市,尤其是那些社会变动较大的城市,比如北京、上海、沈阳,离婚率早已超过了1/3。”
这一说法并未得到官方的认可,中国的离婚率统计并未完全按照城乡分开来计算,人口年报上是按照与总人口的千分比来统计,而非与结婚数比较得出的百分比。
“今天中国的情况,可以与美国70年代作一个比较。离婚率的上升经常与女权运动相关联,美国在60年代末就已经超过30%,在80年代中期离婚率达到50%,从此一直稳定在这个数字上。”夏吟兰说。
引发美国70年代离婚率稳步上升的一个重要原因是女权运动和60年代的思想解放运动,随着更多妇女走出家庭和收入在家庭收入中的比重越来越大,妇女提出离婚的自由度越大。另一个原因是美国从1969年开始推行“无过错离婚”,1971年颁布的《统一结婚离婚法》,将夫妻双方婚姻关系破裂作为离婚的唯一理由,而中国修订后的《婚姻法》与之类似。
社会的剧烈变动拆散了中国传统婚姻赖以生存的基础环境,子女与父辈的离散居住,使家族在婚姻中所能起到的作用大大削减,新的婚姻缔结能够得到的帮助更少,而同居和离异所承担的道德风险也大大降低。此外,经济改革所作的一系列调整,比如教育系统产业化和福利分房制度的取消,使中国人结婚成本大为提高,整个社会转型所带给婚姻家庭的影响,正在日益朝着不奖励结婚的方向行走。
与此相比,离婚却变得容易了。“全世界都有和解制度,中国没有;法律只对婚姻做形式审查,没有实质审查,对于离婚制度,法律只强调了制裁,却没有救济制度。这一切的后果是,中国人的离婚成本相当低,几乎成了全世界离婚成本最低的国家。”夏吟兰说。
在第四次婚姻革命来临以前,中国人在某一时期的婚姻有着高度同质性,这使得法律、政府和社会可以长期使用一种简单的方法来衡量管理婚姻制度。而在婚姻和家庭呈现出个性化的今天,这种效率低下的管理方式导致大量的社会问题堆积,比如同居的普及、非核心家庭的比例扩大、分散就业引起的家庭分散等突出问题,政府明显缺乏相关对策,以及在决策中作为一个重要社会问题来考虑。
今天中国人的婚姻拥有了更高的个人私密和社会非干涉性,但它也走入了另一个误区。“今天的中国婚姻制度改革,更多地强调了个人主义、人本主义,走到一种极端。而美国当时已经意识到这个问题,从80年代后,更加强调家庭是社会的基本单位,在制度公共政策时,强调社会公共利益,而不认为家庭是纯粹的私人空间。”夏吟兰说。
对于未来中国的婚姻是更加自由化,还是将走向回归,不同的专家有不同的预测,但作为一个参照系,美国的婚姻曲线也许可以作为借鉴。
在80年代中期,美国的离婚率达到50%,许多学者悲观地预言,照这样发展下去,美国的婚姻将会崩塌,加之艾滋病的出现更让人警惕,于是美国人开始提倡回归传统的婚姻价值观。比如80年代末,一些富豪开始赞助在校园内推广的‘贞节运动’,年轻的女性如果在一份协议上签字将贞操保持到18岁,就能获得一笔奖金。除了道德和宗教的召唤之外,一些家庭公共政策研究者开始研究修改与婚姻家庭相关的税制,从制度干预上奖励稳固的婚姻制度。从90年代初期,美国有3个州开始试点‘忠诚契约’,你在结婚时可以选择普通的婚书,也可以选择与州政府签署这种特别的契约,一旦将来因为你的感情出轨,你所要赔付的更多。
进入90年代后,美国进入保守时代,离婚率维持在50%左右没有继续走高,而民众对于婚姻的态度开始回归传统。
在以相似的曲线行进的中国,低稳定的婚姻毕竟不是大多数人追求的婚姻,夏吟兰认为,在今天,中国也应该参照美国80年代末期的做法,为稳定婚姻创造条件,尤其是在婚姻的公平和救济制度上,“法律不能规定人们的行为标准,但可以保障人们的权益。一旦你进入这个体系,就能环环相扣,保证你的权益和最大限度的公平”。
(责任编辑:刘盼) |